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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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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51岁实控人离婚“净身出户” 妻子获市值4.2亿股份被指转移资产
长江商报· 2025-03-24 07:08
公司控制权变动 - 实际控制人赵辉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将全部直接及间接持股转移至妻子潘颖名下 包括直接持有的6613.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505%)及通过金圆控股7.67%股权间接持有的股份 [1][3] - 权益变动后赵辉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及金圆控股股权 实际控制人由赵璧生、赵辉变更为赵璧生一人 [3] - 按3月21日收盘价4.96元/股计算 潘颖所获股份市值达4.24亿元 [2][4] 监管调查与合规问题 - 公司及赵辉于2024年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 - 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赵辉组织资金流转 以支付货款名义将公司4.07亿元资金转至供应商(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8.36%) 最终流入控股股东金圆控股用于偿还往来款 [6] - 该行为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迟至2024年4月19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赵辉及财务负责人方光泉于2025年1月被吉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6][7] 公司经营业绩 - 2022-2023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2022年56.10亿元(同比-36.60%) 2023年28.44亿元(同比-49.31%) [10] - 扣非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2022年-5.31亿元 2023年-7.57亿元 2024年预计亏损2.9-3.5亿元 累计亏损额达15.78-16.38亿元 [10][11] - 2024年预计净利润盈利4000-6000万元 主要源于公司对资产进行减值准备 [12] 业务转型历程 - 公司原以水泥建材业务为主 2015年起启动环保战略转型 2016年全面推行环保业务 2019年拓展资源化综合利用 2020年开展有色金属高纯材料及钴镍深加工业务 [8] - 2021年进军新能源材料领域 聚焦锂资源产业链 现主营建材、环保及新能源材料三大板块 已退出水泥建材行业 [8][9] 股权质押状况 - 截至2025年1月 控股股东金圆控股69.39%持股处于质押状态 赵辉所持股份(权益变动前)38.18%处于质押状态 [7]
金圆股份(00054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潘颖)
2025-03-21 11:20
权益变动情况 - 因赵辉与潘颖解除婚姻分割财产,以非交易过户办理权益变动[15][19] - 权益变动后潘颖持股66,137,566股,占比8.505%,赵辉不再持股[20] 股份状态 - 拟过户66,137,566股限售,25,250,000股被质押[21] 未来展望 - 潘颖未来12个月不拟增持或减持[35]
金圆股份(00054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辉)
2025-03-21 11:20
权益变动情况 - 因赵辉与潘颖离婚财产分割致权益变动[16][20] - 变动前赵璧生父子合计持股302,119,242股,占比38.85%[21] - 变动前赵辉直接持股66,137,566股,占比8.505%[21] - 变动后赵辉不再持股,潘颖持股66,137,566股,占比8.505%[21] 股份状态 - 拟过户股份66,137,566股限售,25,250,000股质押[22] 未来计划 - 截至签署日,赵辉未来12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17] 其他信息 - 上市公司为金圆环保,代码000546[35] - 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38]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21 11:20
权益变动前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302,119,242股,占总股本38.85%[4] - 赵辉直接持股66,137,566股,占总股本8.505%,持有金圆控股7.67%股权[4] 权益变动情况 - 赵辉拟过户66,137,566股股份及金圆控股7.67%股权至潘颖名下[4][5] - 过户股份中有25,2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2][5][8] - 赵辉需90日内完成过户[2][5] 权益变动后 - 赵辉不再持股和控股[4][5] - 潘颖持股66,137,566股,占8.505%,持金圆控股7.67%股权[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赵璧生[2][5] 其他 - 潘颖承诺遵守减持和锁定规定[6][7]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回购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3-11 09:16
回购情况 - 2022年2 - 3月累计回购3133700股,占当时总股本0.4014%,金额49991587元[3] - 2022年7月授予14名激励对象2000000股回购股份[5] - 2023年7月完成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5] 注销情况 - 2025年3月注销113370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0.15%,总股本减至777648262股[2] - 限售股占比从10.39%变为10.41%,无限售股注销1133700股后占比89.59%[8] 其他 - 注销不影响财务、经营、上市地位,将办工商变更,已通知债权人[6][9][10]
金圆股份(000546)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1 09:30
会议信息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月19日发通知,2月21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2]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通过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或债权资产议案[3] - 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授权情况 - 授予管理层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资产权利[4] - 授权额度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
金圆股份(000546)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10:50
净利润及收益预测 - 公司2024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至60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 - 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9000万元至35000万元[2] - 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预计为0.05元/股至0.08元/股[2] 资产减值准备 - 公司拟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约6000万元,主要因固危废无害化处置业务行业竞争激烈及水泥窑停窑导致开工率不足[4] - 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7000万元,基于市场行情变化及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测算[5] - 公司本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对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最终金额可能有所调整[6]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4年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为35000万元至39000万元,主要来自股权处置收益、地方政府补助及利息收入[5]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金圆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3 16:00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 司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 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 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金圆股份(000546)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3 16: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3日在杭州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 - 321名股东参与投票,代表股份330,969,948股,占比42.5604%[2] - 318名中小股东参与投票,代表股份13,360,100股,占比1.7180%[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29,988,548股,占99.7035%[4]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2,378,700股,占92.6542%[5]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329,442,448股,占99.5385%[6]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1,832,600股,占88.5667%[8] 其他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1]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1-13 16:00
公司决策 - 2024年12月27日和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等议案[2] -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 数据信息 - 注销后总股本减少1,133,700股,注册资本减少1,133,700元[2] 债权申报 - 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至2月27日工作日特定时段[4] - 申报登记地点、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邮箱等信息[4]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