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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00054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金圆股份金圆股份(SZ:000546)2025-09-29 11:48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日常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日常办事 机构是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 体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开展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