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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0005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圆股份金圆股份(SZ:000546)2025-09-29 11:48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领导班子或有关部门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应通知董事会秘书或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券事务代表全程参与,记者报道的有关公司的新闻稿件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 意后方可发表。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 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