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公司应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 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要的关注和引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 拒绝报送,并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 发布等流程,确保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顺 利开展。 第六条 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 单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 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发出保密提 示函,并要求对方单位出具保密承诺函。 公司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内幕 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及时向公司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