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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0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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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01812) - 自愿公告 - 潜在须予披露交易
2025-10-10 12:52
财务数据 - 潍坊兴晨开展23.1亿元银团贷款业务[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潍坊兴晨资产11.580241亿元、负债1.550945亿元、净资产10.029295亿元[7] - 2025年1 - 6月,潍坊兴晨营收3.443231亿元、利润总额390.60万元、净利润292.95万元[7] - 截至公告日,集团对外担保余额202.91亿元,占比221.61%[11] - 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8.24亿元,占比9.00%[11] - 逾期担保金额20.92亿元,涉诉担保金额16.36亿元,败诉应担金额6.49亿元[11] 担保信息 - 寿光坤和拟为潍坊兴晨贷款提供不超2.063541亿元抵押担保,期限不超5年[3] - 晨鸣租赁拟为潍坊兴晨贷款提供不超2334.5万元抵押担保,期限不超5年[3] - 公司拟为吉林兴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吉林晨鸣拟提供不超2.4亿元抵押担保,期限不超5年[3] 股权结构 - 山东省财政厅、寿光市财政局、潍坊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分别间接持有潍坊兴晨33.34%、33.32%、33.34%股权[6] 公司概况 - 公司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代号1812[14] - 晨鸣租赁、吉林晨鸣、寿光坤和为公司附属公司[14] - 吉林兴晨为潍坊兴晨的全资附属公司[14] - 潍坊兴晨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6] 人员信息 - 公司执行董事为胡长青、李兴春、李峰、李伟先[15] - 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韩亭德、李传轩[15]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尹美群、孙剑非、杨彪、李志辉[15]
ST晨鸣:拟为控股子公司晨鸣纸品提供不超过20亿元担保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12:33
公司融资与担保安排 - 公司控股子公司晨鸣纸品拟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湛江晨鸣及晨鸣纸品销售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晨鸣浆纤为湖北晨鸣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2.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61% [2] 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构成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 [2] - 公司存在逾期担保金额人民币20.92亿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人民币16.36亿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人民币6.49亿元 [2] - 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机制纸占比53.23%,化学浆占比35.13%,电力和热力占比4.66%,酒店占比3.48%,其他行业占比3.35% [2]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61亿元 [3]
ST晨鸣: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12:26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经营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机制纸占比53.23%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化学浆占比35.13%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力和热力占比4.66%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酒店占比3.48% [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其他行业占比3.35%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61亿元 [1]
晨鸣纸业(0181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0 11:57
委员会概况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0月10日获批[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选举与任职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小组设置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施行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晨鸣纸业(018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0 11:5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与考核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考评包括述职自评等并报董事会[12] 其他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9] - 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
晨鸣纸业(018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0 11: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五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原则上现场会议,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5] 细则施行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晨鸣纸业(018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10 11:4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与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8]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多项内容[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10]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察财务报表等完整性[8]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检讨财务监控等系统[8] - 确保公司有安排让雇员保密提出关注并公平独立调查处理[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1]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定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0] - 会议程序、表决方式和议案需遵循相关规定[20] 其他 - 审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如财务报告等[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ST晨鸣(0004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10月10日经临时会议批准[1] - 成员三名,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召开需提前五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细则自审议通过日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16]
ST晨鸣(00048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股份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证券或股票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审核、沟通及协 调。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
ST晨鸣(000488)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0 11:32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细则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批准实施细则[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4]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实施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