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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药厂: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9 12:04
| 修订前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 | | | | | 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 | | |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经依法登记的经营 | | | 研发;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卫生材 | | | 范围开展经营,包括:药品研发;化学药品原料 | | | 料及医药用品、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消毒剂的 | | | 药、化学药品制剂、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药用 | | | 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 | | | 辅料及包装材料、消毒剂的制造;有机化学原料 | | | 品);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中药提取物的生产; | | | 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中药饮片加工; | | | 农产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中药饮片、 | | | 中成药、中药提取物的生产;农产品、化学药制 | | | 中成药、消毒剂销售;抗生素原料药、化学原料 | | | 剂、抗生素制剂、中药饮片、 ...
华纳药厂: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12:0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实现对公 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确保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和《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 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
华纳药厂: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9 12:0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 1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 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
华纳药厂: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4-19 12:0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湖南华纳大药厂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在认真阅读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 报的基础上,经讨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 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该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吴 淳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 ...
华纳药厂: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12:04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湖 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者"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占二分之一以 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设召集人 1 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 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在委员任 ...
华纳药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19 12:04
目 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三、附件……………………………………………………………………………………………… 第 4—7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4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5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7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昆山市 天健审〔 2024 〕2-186 号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 ...
华纳药厂: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19 12:0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湖南华纳大药厂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
华纳药厂: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12:0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初,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吴淳先生、独立董事张鹏先生、副董事长徐燕先生组成。其中,委员会召 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吴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相关要 求。 二、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 共计 19 项议案,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事宜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
华纳药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0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 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4 年度的关 ...
华纳药厂: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19 12:0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一部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5 | 1.95 | 15.3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25 | 1.95 | 15.3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2.07 | 1.71 | 21.0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2 | 11.93 | 增加0.59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11.51 | 10.49 | 1.02 | 益率(%)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天健审〔2024〕2-18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