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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气(68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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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气(688776) - 国光电气投资者调研活动记录(1)
2024-05-13 09:36
公司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5亿元,同比下降18.21%[2][3]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5.50万元,同比下降45.59%[2][3]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同比下降3.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79.65万元,同比增长40.85%[2][3] 研发创新 - 2023年公司研发资金投入达3,90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5.24%[3] - 公司拥有专业研发人员241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4.73%[3] - 公司拥有13项主要核心技术,均运用于公司主要产品[3] 利润分配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3.99%[3] 重点项目 - 公司长期参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研发与配套工作,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雷达通信等领域[4] - 公司参与的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ITER计划)提供了核心设备[4] - 公司正积极配合合肥和成都等地的核聚变项目[4][7] 市场开拓 - 公司将加快打造"国光特色"产品,不断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10] - 公司将积极主动利用技术优势开拓新市场,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加快开发新品[11][12] - 公司将发挥工程化制造优势,持续深耕行业头部重点科研院所[12] 竞争优势 - 公司是我国"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具有超60年的研发生产历史[18][19] - 公司在微波电真空领域和核工业设备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19] - 公司与国内大型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19] 未来发展 - 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创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5][6] - 公司将加强重点板块科研能力建设,全力推进市场业务开拓[5][6] - 公司将积极推进"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获取工作[7] - 公司将持续拓展技术研发的深度与广度,推动公司优质发展[15]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10 11:44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5 月 第 1 页 共 31 页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3 |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 |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 | 议案 |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 | 议案 |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 | | 议案 |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 | | 议案 | 5: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1 | | 议案 | 6: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 | 议案 | 12 | | 议案 |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 | | 议案 |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4 | | 议案 | 9.0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5 | | 议案 | ...
国光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5-09 10:5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45,448,872.69元,同比下降18.21%[14] - 2023年度公司营业利润96,917,092.75元,同比下降48.12%[14] - 2023年度公司利润总额101,146,655.02元,同比下降45.71%[14]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90,354,970.56元,同比下降45.59%[14] - 2023年公司微波器件收入下降39.83%[1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进度较缓,受多因素影响[10] 其他情况 - 2024年3月11日公司董事长张亚被实施留置,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5]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4 - 5月[1] - 保荐人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及信披制度有效执行[6][7] - 保荐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形[9][13] - 会计师配合核查、提供资料[20] - 本次现场检查结论参见报告相关部分[21]
国光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09 10: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成都国 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气"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 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05-08 08:06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
国光电气20240426
2024-04-28 12:54
业绩总结 - 公司营收从去年基本值平,利润增长40%左右[1] - 中国市场iPhone销售创下收入纪录为967.7亿美元[10] - 公司整体利润率约为40%左右,固态产品毛利率约为30%-40%[26] - 公司毛利率同比去年一季度提升了约10个点,达到40%左右[29] 用户数据 - 公司现金流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额增长超过600%[17] - 今年一季度现金流比去年同期增长超过3000万[17] - 公司目前订单量为5万只,预计到6月份新增产能后可达到8万只[27] 未来展望 - 未来几年公司收入主要贡献期为2024年至2025年[11] - 预计明年将有大单订单批量交付[2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电子空间加热和穿兼容性改造项目启动,总投资额约38亿[7] - 成都混合堆项目初步获得批复,预计投资48亿[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合肥签订设计合同,目前进展良好[5] 负面信息 - 坏账率较高,影响现金流增长[17]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4-25 12:58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 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其他担保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 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 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8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4]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等按相应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3][17]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3] - 公司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4] 审议流程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5] 监督与施行 - 公司监事会应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报发表意见[1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18]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8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 ...
国光电气:国光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5 12:58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