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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森股份: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1:51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 2024 年度资金使用计 划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25,000 万元额度,包 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等形式,上述综 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 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 ...
艾森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1:51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晓刚、孙清清、李挺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黄晓刚、孙清清、李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 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黄晓 刚、孙清清、李挺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6 日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晓刚、孙清清、 李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艾森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1:51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聘期一年,期满可续聘[2] - 特定主体可提聘请议案[8] - 变更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9]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处罚情形[23]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3] 审计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3] 审计人员规定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4]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19]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19]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27][28]
艾森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1: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至少含 1 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 36 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成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 日内完成补选[14] - 任期届满前被不当解职可提异议,公司应披露[15]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60 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 30 日内提议解职[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 15 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 10 年[24] - 特定情形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5]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5][27] - 专门会议定期至少开一次,半数可提议临时会议[29] - 召开提前 3 日书面通知,非直接送达需电话确认[30] - 专门会议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30]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 10 年[33] - 2 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完整可联名要求延期[35]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44] - 履职信息涉及披露,公司及时办理[36]
艾森股份: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11:51
中国 上海 ,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6534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令计师 李今所(特殊普通合伙) ai Co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S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6534 号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2023年度公 ...
艾森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清清)
2024-04-26 11:5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森股 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 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孙清清,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2009 年 8 月至 2013 年 11 月先后担任复旦大学 信息学 ...
艾森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1:5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 299 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艾森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4-26 11:51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下属全资子公司 南通艾森增资 1 亿元人民币。南通艾森系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全资设立的子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艾森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2 亿元人民币,公司对南通艾森 的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其 100%股权。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艾森")。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拟以自有资金向南通艾森增资 1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 资完成后,南通艾森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2 亿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南通艾 森 10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
艾森股份:关于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2024-04-26 11:51
上市情况 - 2023年9月7日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批复[3] - 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33,334股[3] - 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3] 内控情况 - 建立涵盖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1] - 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治理水平[2] - 因新上市2023年未披露内控评价报告,下一年度报告披露时将披露[3][4]
艾森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6 11:51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4] -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仅变更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2] 资金使用规定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 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累计不超30%[16]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且超10%需股东大会审议[17] 协议与报告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8][1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28] 信息披露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多事项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15][16][18][22][23][26][28]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公司按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情况[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