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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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1:17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19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361.64 | 22,361.64 | | 2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 20,917.11 | 20,917.11 | | 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 4 | 超募资金 | 8,599.95 | 8,599.95 | | | 合计 | 81,878.70 | 81,878.70 |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普特")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
罗普特(68861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11:17
分红与回购 - 公司2023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4099.64万元,通过股份回购形式回报投资者[5] - 2023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99.64万元回购公司股份271.80万股[21] 审计与声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4] 合规情况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7]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7] 前瞻性描述说明 -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6] 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2023年5月29日变更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 - 101室[11] 财务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4.48亿元,同比增长164.69%,扣除无关业务收入后同比增长164.60%[14]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9.15万元,较上年减亏9192.23万元[14][1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1.49万元,较上年减亏10697.85万元[14][15]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3.90万元,较上年净流出减少27268.32万元[14][15]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7.66%[14] - 2023年末总资产19.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1%[14]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26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26元/股[14]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3%,较上年减少14.16个百分点[14]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426.53万元、9381.07万元、2.06亿元、1.24亿元[16]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17.7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96.60万元[17]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4.48亿元,同比增长164.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48亿元,同比减亏0.92亿元[20] -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9.0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1.15亿元[20] - 2023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出金额同比减少27,268.32万元[20] - 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2.88%,助力归母净利润亏损额同比收窄9,192.23万元[21] - 2023年费用化研发投入35,062,965.56元,较上年度37,201,330.44元减少4.14%,研发投入合计减少4.14% [95] - 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83%,较上年度21.99%减少14.03个百分点[95] - 2023年相关业务合计金额为9605.59(单位未明确)[136] - 2023年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133.90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0532.86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4.33%,流动比率为1.75,资产负债率为40.26%[147][148]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48亿元,同比减亏0.92亿元[152] -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9.05亿元,比上年期末同比增加1.41%;负债总额为7.67亿元,比上年同期同比增加17.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15亿元,比上年同期同比减少7.66%[15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4722.29万元,同比增加164.60%;主营业务成本30833.43万元,同比增加150.25%[159] - AI + 安全行业营业收入34646.25万元,同比增加969.75%;营业成本23498.63万元,同比增加869.92%;毛利率增加6.99个百分点[160] - 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产品营业收入40402.20万元,同比增加201.53%;营业成本27830.11万元,同比增加180.92%;毛利率增加5.06个百分点[160] - 华东、华南、华中地区营业收入31638.23万元,同比增加179.40%;营业成本22148.38万元,同比增加170.82%;毛利率增加2.21个百分点[160] - 直销模式营业收入44722.29万元,同比增加164.60%;营业成本30833.43万元,同比增加150.25%;毛利率增加3.96个百分点[160] - AI + 安全行业材料成本17260.37万元,占总成本55.98%,较上年同期增加1815.73%[161] - 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材料成本19429.47万元,占总成本63.01%,较上年同期增加297.92%[16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8331.7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5.70%,2022年占比61.92%,集中度增加[163][16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013.4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84%,2022年占比23.25%,集中度下降[166][167] - 销售费用66438864.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2%;管理费用53813261.5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88%;研发费用35062965.5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5%[1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41338960.62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41400957.92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97341927.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28%[168] - 货币资金298850947.08元,占总资产15.69%,较上期期末增长62.38%;交易性金融资产80042005.09元,占总资产4.20%,较上期期末下降32.36%[169] - 存货97957895.03元,占总资产5.14%,较上期期末下降62.64%;合同资产10500881.65元,占总资产0.55%,较上期期末增长110.56%[169] - 短期借款335336400.65元,占总资产17.60%,较上期期末增长51.81%;长期借款40631802.73元,占总资产2.13%,较上期期末增长919.70%[169][170] - 合同负债41208383.08元,占总资产2.16%,较上期期末增长156.21%;预计负债10630490.32元,占总资产0.56%,较上期期末增长999.38%[169][170] - 报告期投资额67860000元,上年同期投资额323400000元,变动幅度 -79.02%[173] 技术研发成果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和子公司获得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共计470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00项,软件著作权333项[22] - 公司“存算一体化AI芯片”课题在报告期内完成验收[22] - 公司获批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院士团队共建“未来数智应用技术联合创新中心”[22] - 公司技术研发团队闯入华为昇腾AI创新大赛2023福建区域决赛并获奖[22] - 公司自主研发的“5G慧眼轻骑兵”AI产品与华为技术AI框架昇思MindSpore完成兼容性测试认证[22]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各项知识产权470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333项[92] - 报告期内新增39项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1项;获得8项发明专利授权;获得32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93] - 公司2023年有27项发明专利处于实审、初审或有效状态,1项实用新型专利已受理[94] - 公司2023年有14项核心软件著作权,状态均为有效[95] 业务拓展与合作 - 公司在安徽、重庆等省市多个城市业务拓展取得显著进展,并拓展到山东、新疆等省市区域市场[23] - 公司联合科研院所及机构为海洋多领域研发前沿技术解决方案,承担多个海洋政府课题研究项目[23] - 公司在核心平台等定制化研发工作取得进展,大项目交付周期显著压缩,交付成本明显下降[23] - 公司自主研发多系列智能装备产品,部分产品已落地使用或进入试点[23] - 公司加强内控合规意识和能力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3][24] - 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25] - 公司在数字海洋领域发力,研发海陆一体化软件应用产品[25] - 公司与院士团队合作聚焦元宇宙技术在文旅行业的应用[25] - 公司发挥联合办学学院的科技引领作用,探索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商用落地[25] - 公司积极布局全国区县级业务,未来有望建成AI+服务网开展运营业务[26] - 公司坚持技术营销驱动,以区域为单元设子公司,构建立体营销体系[73] - 公司与多地业主客户在多领域打造行业标杆案例和产品[73] - 公司在全国多省市与当地客户创建数据治理和系统运维合作模式[73] - 公司加强与集成商、供应商战略合作,提升业务消化能力和资金周转率[74] - 公司对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进行重大股权投资,投资金额分别为24000000元、40000000元、510000元[173] - 新设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岛动投智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额分别为80万元和255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40%和51%[174] 产品介绍 - 公司推出人像、车辆、多维大数据平台等AI+公共安全产品,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27] - 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库符合GA/T139和GA/T1400.1 - 2017国标标准,已通过公安部检测[28] - 5G智能执法记录仪支持4G/5G通讯、GPS/北斗定位等功能,融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28][29][30] - 110慧眼系统构建数据闭环支援模式,满足多种执法应用场景[31] - 智慧园区安全防控平台围绕园区管理等场景,缩小不良企业生存空间[32] - 全生命周期运维管理系统可准确分析视频设备故障,提高安防监控故障分析效率[32] - 视频图像数据治理平台以提高公安视频图像数据质量为目标,提供数据治理服务[32] - 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台运用多种技术对数据资产统一管理,发挥数据价值[34] - 社会治理应用服务中台实现社区治理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35] - 社会治理数字孪生驾驶舱依托三维地图,实现“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36] - 移动应用可提高开发效率、降低成本,云服务技术积累提供灵活高效解决方案[37] - 红光警戒违停球可防范交通违法行为,提升车辆结构化识别能力[38] - 5G慧眼“轻骑兵”可检测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为执法提供依据[39] - 车辆结构化大数据平台可实现过车和视频监控交互应用及车辆大数据研判[40] - 交通AR立体指挥平台可实时感知交通路网状态,满足多种场景需求[41] - 城市停车管理运营平台可整合停车信息资源,实现统一管理和调度[43] - 智慧交运管理平台可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底座,全面监测交通运行状况[43] - 交通综合治理协同管理平台可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智能化水平[44] - AI科技治超平台可对超载车辆全程跟踪把控,展示超载车辆信息[44] - 无人机空中交警智能巡航预警系统可实现巡查、事故处置等功能,预警异常交通行为[46] - 城市应急大数据平台可实现紧急突发事件全过程闭环应急处置,提升应急管理水平[48]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能构建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监管能力[48] - 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可实现“灾前监测预警、灾中指挥处置、灾后调查评估”全过程一体化管理[50] -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智慧监管平台采用“备案+核查+巡查+整治执法”全面纳管方式,提升隐患感知能力[51] - 环保系统监控管理软件可实现环保工作全过程实时监控和精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52] - 校园防欺凌系统通过视频和语音分析实现欺凌行为发现预警,遏制校园欺凌事件[58] - 校园智慧护岗平台可对校园周边特定人员实时预警,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58] - 教育大数据云平台汇聚整合教育数据资源,提供教育管理、决策等能力[60] - 医疗救护车系统整合多种技术,可实时建立移动指挥中心,用于医疗急救[60] - 大气、水、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运用GIS可视化等技术,分别对相应环境进行监测、预警和管理[55][56][57] - 公司推出智能旅游一机游、智能景区管理系统等AI+文化旅游产品[62] - 公司有智慧农业管理系统、病虫害预警与防治系统等AI+农业互联网产品[64][66] - 公司研制海洋温盐深传感仪器、基于海图电子围栏的船舶安全导航系统应用软件等AI+数字海洋产品[67][68] - 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可实现农业生产环节海量数据采集[64] - 病虫害预警与防治系统能识别病虫害早期征兆并发出预警[66] - 农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可利用图像识别和深度学习技术检测农产品质量[66] - 智慧视频停车桩系统已完成研发,可用于城市道路、停车场及特定区域停车管理[130] - 智慧视频停车桩系统具备高度智能化监控与管理、高清视频监控与识别等特点[130] 行业市场情况 - 2023年我国软件产品收入29030亿元,同比增长11.1%,信息技术服务收入81226亿元,同比增长14.7%[75] - 2023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5784亿元,增速为13.9%,企业数量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1:17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普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编 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 号) 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6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3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28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287.5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8,787,012.42 元。本次募集资 ...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1: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1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首席合伙人:梁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 ...
罗普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17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普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罗普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 号)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83.0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3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28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287.58 元(不含增值 ...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11:17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23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歧路 188 号罗普特科技园 8F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2 11:1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的职责。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陈碧珠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 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马丽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晓月女士、独 立董事陈旻女士及董事马丽雅女士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主任 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林晓月女士担任,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 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表决、决议及 ...
罗普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 | --- | --- | --- |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361.64 | 22,361.64 | | 2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 | 20,917.11 | 20,917.11 | | | 目 | | | | 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 4 | 超募资金 | 8,599.95 | 8,599.95 | | | 合计 | 81,878.70 | 81,878.70 | 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 ...
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4-04-22 11:1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5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54 号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
罗普特:罗普特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11:17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晓月、邵宜航、陈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 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罗普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晓月、邵宜航、陈旻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