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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云)
2025-04-25 12:5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云) 我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0 日,本人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当选战略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述职报告所 称"报告期"为自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之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 ...
威迈斯(6886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晓东)
2025-04-25 12:5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晓东) 我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以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晓东先生,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江西大学(现南昌大学)助教; 1991 年 5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江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 ...
威迈斯(688612) -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5 12:59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并始终贯彻以下基本方针: (一)坚持合规操作。严格遵守国家与期货期权套保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业务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若涉及境外交易,还应遵守适用的境外相关法 律及交易所规则,确保操作合规,并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 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 动性等因素。 (二)严守套期保值的原则。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保业务的品种应当仅限于 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等,并仅为业务保值使用合适的避险工具, 不以投机为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期货期权套保业务"), 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期货期权套保资金安全,加强对公司期货期权套保业务 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
威迈斯(6886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文锋)
2025-04-25 12:5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文锋) 我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 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24 年 12 月,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近六年, 故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时离任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该离任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日起生效。本 述职报告所称"报告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止,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
威迈斯(6886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
2025-04-25 12:5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顺文) 章顺文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9 年 9 月至 今,曾任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纽斯葆广赛(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我作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 ...
威迈斯:2024年净利润4亿元,同比减少20.34%
快讯· 2025-04-25 12:45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为63.72亿元,同比增长15.3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亿元,同比减少20.34% [1] 利润分配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9元(含税) [1] -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8 22:14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9日15:00-16:00在"价值在线"平台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 - 说明会采用网络及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网站参与 [3][4]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万仁春、独立董事蒋培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荣华 [3] 信息披露计划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业绩说明会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 [2] 联系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86020080-5181或邮箱vmsss@vmaxpower.com.cn进行咨询 [4]
威迈斯(688612)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8 08:4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15:00- 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一季度业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15:00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n5hzcCyWx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 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
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4 10:3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05 ...
威迈斯(68861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4-14 10:1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324-5 号 致: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召 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雪 律师、欧阳婧娴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