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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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3: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威迈斯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下同)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 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 ...
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5 13: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威迈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号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 保荐机构已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并依据工 | | |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作计划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 保荐机构已与威迈斯签订《保荐协议》,该 | | 2 |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 | | | ...
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3: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威 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规定,对深圳威迈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 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 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 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 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 ...
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5 13:19
(一)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深圳威迈斯新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王德慧、王震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8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王德慧、王震、黄煜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和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 ...
威迈斯(688612) -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5 13:19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 页 | | | | 四、执业资质证书…………………………………………………第 105—108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1-1286 号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25 13:19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47.29元,募集资金总额199,090.90万元,净额183,581.54万元[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133,230.3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133,230.33万元[5] 现金管理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7]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12个月金融产品[8] - 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保值增值[6]
威迈斯(68861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5 13:19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 1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1288 号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 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威迈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威迈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威迈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 ...
威迈斯(688612)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5 13:00
收入和利润 - 2024年营业收入为637,241.96万元,同比增长15.39%[24]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8.39万元,同比下降20.34%[2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5元/股,同比下降25.20%[23]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637,241.96万元,同比增长15.39%[34] - 营业利润49,771.11万元,同比减少10.24%[34]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637,241.96万元,同比增长15.39%[106][1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18.39万元,同比减少20.34%[1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545.48万元,同比减少25.62%[106] 成本和费用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5%,同比增加1.18个百分点[23] - 研发投入金额38,528.94万元,同比增长43.24%[3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4,472.92万元,较2023年增长82.6%[28] - 研发费用38,528.94万元,同比增长43.24%[109] - 财务费用197.60万元(+196.14%,主因汇率变动)[126] - 新能源汽车业务直接材料成本453,456.57万元(占比89.93%,+18.60%),电驱系统产品直接材料成本78,974.19万元(+432.30%)[117] 业务线表现 - 车载电源产品营业收入510,652.54万元,同比增长3.53%[34] - 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营业收入606,187.93万元,同比增长18.47%,毛利率16.82%,同比减少0.41个百分点[111] -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营业收入506,172.59万元,同比增长5.26%,毛利率18.07%,同比增加0.74个百分点[112] - 电驱系统产品营业收入95,535.38万元,同比增长418.39%,毛利率10.18%,同比减少3.14个百分点[112] -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6,187.93万元,同比增长18.47%,其中车载电源产品收入510,652.54万元(+3.53%),电驱系统产品收入95,535.38万元(+418.39%)[113] - 车载电源生产量254.74万台(+10.12%),销售量242.17万台(+20.36%),库存量37.26万台(+98.72%)[114] - 电驱系统生产量23.54万台(+262.71%),销售量16.48万台(+376.30%),库存量1.75万台(+600.00%)[115] 地区表现 - 境内营业收入563,250.41万元,同比增长26.61%,毛利率16.13%,同比增加0.25个百分点[112] - 境外营业收入42,937.52万元,同比下降35.70%,毛利率25.86%,同比减少0.36个百分点[112] - 公司2024年向Stellantis集团实现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售金额折合人民币约6亿元[92] - 境外市场已取得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车企的定点[92] 研发和技术 - 2024年新增专利27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35] - 研发团队659人,占员工总数17.42%,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8.15%[35] - 公司建立了六大技术平台,包括硬件开发平台、软件开发平台、系统设计平台等[65] - 公司拥有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电路拓扑、算法控制、结构工艺和生产工艺四个领域[78] - 2024年研发投入总额为38,528.94万元,同比增长43.24%,占营业收入比例6.05%[83] - 2024年新增发明专利56项,获得16项,累计发明专利104项[82] - 公司在研项目中,第三代6.6kW充电机集成项目累计投入23,909.01万元,处于量产阶段[85] - 2024年研发人员659人,占总员工比例17.42%,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8.15%[8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从25.47万元增至36.02万元,同比增长41.42%[87] 客户和市场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与上汽奥迪正式建立合作,为其智能数字平台首款纯电车型提供技术支持和车载电源产品[39] - 公司获得长城汽车某热门车型的项目定点[39] - 公司已取得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境外车企定点,并向Stellantis集团量产发货[39] - 公司获得Stellantis集团颁发的2024年度"全球供应商质量奖"及"全球动力总成供应商提名奖"[39] - 公司800V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岚图汽车、智己汽车等客户的定点[42] - 小鹏G9车型、小鹏X9车型、理想汽车MEGA车型,以及智己LS6、LS7车型等均已实现量产发货[42] - 公司新增获得理想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等重要客户的800V新项目定点[42] - 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份额为19.00%,排名第二[75] - 公司在第三方供货市场出货量市场份额为29.41%,排名第一[75] - 2024年四季度,六合一及以上电驱多合一产品市场占有率突破25%[76] - 公司客户涵盖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以及长安汽车、吉利汽车等知名车企[75] 生产和运营 - 公司采用"以产定采,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设置缺料预防及预警机制[53] - 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适度备货",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54][55] - 销售模式为直销,客户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境内外知名整车厂商[57] - 深圳宝龙生产基地车载电源产品产能利用率为87.09%,芜湖创业园生产基地为63.82%,芜湖花津生产基地为58.96%[136] - 芜湖花津生产基地实现全自动智能立体仓库和部分"黑灯工厂"智能化生产[153] - 公司计划推进产线自动化建设,通过数智化创新优化产能布局与精益生产体系[150] 财务其他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733.56万元,同比增长41.24%[24]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5%,同比减少12.73个百分点[23]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6,986.56万元,同比下降3.21%[24] - 2024年末总资产为769,071.83万元,同比增长6.36%[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44%,同比减少12.85个百分点[25] - 总资产769,071.83万元,同比增长6.36%[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733.56万元,同比增长41.24%[109] - 在建工程13,196.92万元(+117.43%),主因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131] - 境外资产32,607,932.82元,占总资产比例0.42%[132] - 报告期对外股权投资额达15,095.96万元,同比增幅高达805.23%[143]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数为138,728.32万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195.66万元[144] - 公司收购上海威迪斯95%股权,投资金额14,437.50万元,布局电驱系统产品研发生产[145] 分红和股东回报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9元(含税)[5] - 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5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7.55%[197] - 包含股份回购的合计分红金额达1.73亿元,占净利润比例提升至43.13%[19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2.58亿元,占年均净利润比例64.58%[199] - 2024年每10股派息3.5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对应1.5亿元[196][197] - 公司未分配利润达7.7亿元,现金分红政策符合章程规定且决策程序完备[194][199]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技术升级迭代风险,涉及集成化、高压化、多功能化及第三代半导体应用[93] - 公司存在技术研发人员流失风险,可能影响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94]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已采取保密协议、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95]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原材料包括功率半导体、结构件等,依赖国际先进厂商[100] 公司治理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3]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8]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性的情况[8]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158][165] - 董事会报告期内召开7次会议,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159] - 监事会报告期内召开6次会议,履行监督职能[160]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股东平等知情权[160] - 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为决策提供专业支持[159] -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制度,防止违法行为[160] 管理层和人员 - 董事长万仁春持股80,934,338股,税前报酬总额为272.10万元[167] - 董事兼总经理刘钧持股27,379,309股,税前报酬总额为321.93万元[167] - 董事兼副总经理冯颖盈持股6,077,477股,税前报酬总额为165.95万元[167] - 董事兼核心技术人员杨学锋持股5,837,271股,税前报酬总额为102.00万元[167] - 监事会主席张昌盛税前报酬总额为78.98万元[167] - 副总经理陈红升税前报酬总额为237.95万元[167] - 核心技术人员徐金柱税前报酬总额为160.00万元[16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123,898,697股[16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税前报酬总额为2,530.64万元[168] - 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1,702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2,080人,合计3,782人[190] - 员工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占比最高,达2,783人(73.6%),技术人员659人(17.4%),销售人员162人(4.3%)[190] - 员工教育程度以高中及以下为主,占比55.5%(2,10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27.6%(1,045人)[190] 行业和市场趋势 - 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69]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3%和35.50%[72]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72]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预计2025年出口620万辆,同比增长5.8%[74] - 2024年新能源汽车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推动EVCC市场增长[52]
威迈斯(688612)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5 13: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5,344.87万元,同比下降1.0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84.63万元,同比下降11.70%[4] - 基本每股收益0.24元/股,同比下降11.1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5%,较上年同期减少0.25个百分点[4]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3.53亿元,同比下降1.0%[18]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1.09亿元,同比下降25.9%[18]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01,176,518.29元,同比下降12.4%[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846,273.12元,同比下降11.7%[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同比下降11.1%[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合计10,129.43万元,同比增长24.61%,占营业收入比例7.48%[5] - 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01亿元,同比增长24.6%[18]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00,834,357.13元,同比增长23.6%[23] - 所得税费用为8,220,616.66元,同比下降74.3%[19] - 2025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1988万元,同比增长103.6%[18]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70.55万元,上年同期为-13,172.38万元[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705,475.06元,同比由负转正(2024年同期为-131,723,805.78元)[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30,326,852.67元,同比增长27.4%[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587,156.80元,同比由负转正(2024年同期为-386,643,858.41元)[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53,302,543.20元,同比增长67.1%[24] 资产和负债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14.86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5.76亿元下降5.7%[13]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11.78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6.99亿元下降30.7%[13] - 2025年3月31日存货为7.89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8.86亿元下降10.9%[13] - 2025年3月31日短期借款为1.13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89亿元下降60.9%[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34,377.8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6%[5] - 2025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3.44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32.70亿元增长2.3%[15] 非经常性损益和其他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为1,048.92万元[6] - 营业外收入为149,519.80元,同比增长171.9%[19] 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万仁春直接持股19.23%,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19.26%表决权[9][10] 国际业务拓展 - 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SURIPOWER CO., LTD,注册资本为500万泰铢[11]
威迈斯(68861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培登)
2025-04-25 12:59
董事会组成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 人事变动 - 2024年蒋培登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1] - 2024年公司聘任李荣华先生为财务负责人[7] - 2024年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8] 会议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4] 关联交易 -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7] 独立董事意见 - 蒋培登认为关联交易、人员聘任等合规[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