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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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1-22 12:3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2 日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 | | | 获授限制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 | | --- | --- | --- | --- | --- | --- | --- | | 序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性股票数 | 性股票总数 | 划公告时公 | | 号 | | | | 量 | | 司股本总额 |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1 | 王维航 | 中国 | 董事长 | 2.50 | 0.69% | 0.01% | | 2 | 盛文军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10.00 | 2.78% | 0.04% | | 3 | MINGJIAN ZHENG | 美国 | 董事、副总经 | 10.00 | 2.78% | 0.04% | | | (郑 ...
泰凌微: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1-22 12:38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并核查有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 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02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 ...
泰凌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1-22 12:3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1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泰凌微、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司 | 指 |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 | | | 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 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 | 激励对象 | 指 |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 | | | 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
泰凌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1-22 12:38
关联交易 - 2024年预计与兆易创新发生不超2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用于采购原材料[2] - 2024年预计采购金额20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5.34%,2023年实际发生2755.43万元,占比7.36%[7] - 2023年度预计采购4000万元,实际发生2755.43万元,差异因多供应商及价格降低[10] 未来展望 - 公司与兆易创新已签采购框架协议,2024年将在预计额度内开展采购[16]
泰凌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1-22 12:3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
泰凌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2 12:38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0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维航 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会成员及董事 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 ...
泰凌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22 12:3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签字页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根 ...
泰凌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2 12:36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05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 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6.17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
泰凌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1-22 12:36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 商业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 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 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 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 ...
泰凌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2 12:36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3 | | --- | |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4 | | 三、本次授予的条件 5 | | 四、结论意见 6 |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泰凌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担任 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