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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68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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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688433)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2:32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 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昕彦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 ...
华曙高科(6884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8-27 12:30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进行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 ...
华曙高科(68843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2:30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6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通 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公司 2025 年半年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1: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原湖南华曙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长沙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696213142E。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432,253 股,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arsoon Technologi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 271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4,168,800 元。 第七 ...
华曙高科(68843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27 11: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 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1: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1: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 8 名为非独立董事(包含 1 名职工 代表董事),4 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1: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自律规则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等。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1: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务指标, 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或 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不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1: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