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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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09:42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7月1日[2] - 实施期限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至30000万元[2] 回购情况 - 累计已回购股数191.6060万股,占比3.27%[2] - 累计已回购金额14700.71万元[2] - 2024年9月回购75.6356万股,占比1.29%[4] - 2024年9月支付资金5891.76万元[4] 价格区间 - 实际回购价69.70元/股至84.99元/股[2] - 2024年9月购买最高价84.99元/股、最低价75.85元/股[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最高价84.99元/股、最低价69.70元/股[4]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08 09:35
股价情况 - 2024年9月27 - 10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30%,属异常波动[3][4] 信息披露 - 截至2024年10月8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3][6] 经营状况 - 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无重大调整和大幅波动[5] 股价影响因素 - 未发现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重大事件[6] 人员交易 - 异常波动期间董事等相关人员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6] 指定信息渠道 - 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等,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9-27 00: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10日13:30召开[7] - 地点在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7] - 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结合,网络投票9:15 - 15:00[7] 经营范围变更 - 拟增加食品互联网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等业务[11][13] - 修订后一般项目新增互联网销售(除需许可商品)[13][15] 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15] - 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15]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9-26 08: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0日13:30召开[7] - 地点在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7] - 投票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结合,网络投票10月10日进行[7] 经营范围变更 - 拟增加食品互联网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等经营范围[11][13] - 新增商务信息咨询、日用品销售及软件业务[13]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为准[14]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26 08:38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10月14日16:00 - 17:00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2][5] - 方式为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2][5] 提问预征集 -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6] - 途径为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sssw@s - sbio.com[2][6]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王国强等[5]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7] - 联系电话0523 - 80225599[8] - 联系邮箱sssw@s - sbio.com[8] - 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业绩说明会情况及内容[8]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9-23 09:04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7月1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5亿至3亿元[2] - 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77.2018万股,占总股本3.02%[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1.355413亿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9.70元/股至80.55元/股[2]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19 09:51
经营范围变更 - 2024年9月19日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拟增加食品互联网销售、消毒器械销售等业务[1] - 变更后分许可和一般项目,含食品互联网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等[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经营范围条款更新[4] - 修订后章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 后续流程 -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 -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6]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9 09:5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10日13点30分在泰州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10月1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5] -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30日,地点在董事会办公室[12] 公司联系信息 - 联系地址在泰州药城大道837号董事会办公室[14] - 邮编225300,传真0523 - 86201617,电话0523 - 80225599,邮箱sssw@s - sbio.com[14][15]
硕世生物: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09:5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9月19日13: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至15:00[4] - 55人参加,代表25,041,039股,占比43.8441%[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25,014,735股,占99.8950%[7]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9-19 09: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6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2万元,股份总数为5862万股,每股面值为一元[7][14][16] - 公司发起人共26名[12] 股权结构 - 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1560万股,持股比例35.4868%[13] - 王国强认购股份494.52万股,持股比例11.2493%[13]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1] -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的25%[21]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实现盈利前,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3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三千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08]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107][10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9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0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03]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9]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12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2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6]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投资等事项,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8] - 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且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8] 其他规定 - 公司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等特定情形的股东[175]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等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175] - 公司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75]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5] - 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