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68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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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688391) -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0:49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8 | | 第一节 | 董事 1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27 | | 第一节 | 监事 27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7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9 ...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8 20:39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总股本115,139,22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083,532元 [2][4]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公司自行发放 [4][8] 分红调整原因 - 因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项导致总股本由114,585,900股增至115,139,220股 [16][19] -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现金分红总额从68,751,540元调整为69,083,532元 [16][20]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或20%税率 [9]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税后每股0.54元 [10] - QFII及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54元 [11][12]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60元 [12]
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2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总股本115,139,22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083,532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包括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1][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保管 [1][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涉及股东包括罗盛祯、高钧昱、蔡昕廷 [2][4]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税额(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税负,解禁后按持股期限计税 [4] - 非居民企业股东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54元 [5] - QF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54元 [5]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股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54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红利0.60元 [6]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0277832 [6][7]
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21
现金分红调整公告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68,751,540元调整为69,083,532元 [1] - 调整原因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项导致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变动 [1] -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1] 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3,660,411.81元 [1] - 原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按原总股本114,585,9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751,540.00元 [1] 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总股本由114,585,900股变更为115,139,220股,因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55.332万股 [2] - 调整后仍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按新总股本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83,532.00元 [2]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钜泉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8 13:35
公司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2] -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25日[2]
钜泉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8 12:39
公司利润分配调整 - 钜泉科技维持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变 [2] - 现金分红总额由68,751,540元调整为69,083,532元(含税) 增加约33万元 [2] - 调整后分红总额对应股本规模变化 但每股分红水平未发生变动 [2]
钜泉科技(688391) -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025-08-18 10:15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 红的总额由 68,751,540.00 元(含税)调整为 69,083,532.00 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 ...
钜泉科技(688391) -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8-18 10:15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每股现金红利0.60元[4] - 以总股本115,139,220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69,083,532.00元[7]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8/22,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8/25[4][10]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2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税收情况 - 不同股东类型有不同税负及税后派息情况[13][14][15][16][17]
钜泉科技股价微涨0.36% 半导体概念股成交额达3100万元
金融界· 2025-08-01 16:57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钜泉科技股价报30.57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36% [1] - 当日成交量为10157手,成交金额3100万元,换手率为1.77% [1] - 当日振幅2.07%,最高触及30.93元,最低探至30.30元 [1] 资金流向 - 8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54万元,近五个交易日累计净流出1932.44万元 [1] 估值指标 - 当前公司总市值35.20亿元,动态市盈率为98.46倍,市净率1.86倍 [1] 公司概况 - 钜泉科技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领域的高科技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芯片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1]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消费电子等领域 [1] - 作为上海本地企业,钜泉科技入选了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在国产芯片领域具有一定技术积累 [1]
钜泉科技: 北京达辉(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34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 [3] - 股东大会通知提前20日公告,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在交易时段及延长时段开放 [4] 参会人员资格与表决情况 - 参与表决股东及代理人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676,527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4.0132% [4] - 参会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股东代表,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验证,现场股东资格经律师核查 [4][5] - 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涵盖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7项)及累积投票议案(第8-10项),其中第5、7-9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7]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计票与监票流程规范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