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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51
可转债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总额101,600万元(约10.16亿元)[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 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1] - 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简称"金宏转债" 代码"118038"[1] 股东初始配售情况 - 实际控制人金向华 金建萍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根林 金小红 以及金宏投资合计配售可转债4,658,720张 占发行总量45.86%[1] 股东减持情况 - 2024年4月12日至6月4日期间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可转债1,063,380张 占发行总量10.47%[1] - 2024年6月5日至10月18日期间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进一步减持可转债1,572,240张 占发行总量15.47%[1] - 两阶段累计减持比例达25.94%(10.47% + 15.47%)[1]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9
投资交易概述 - 全资子公司德尔赫斯拟出资不高于2.8亿元对扎鲁特旗德尔石墨矿业进行投资 投资方式包括增资或股权转让 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协商确定 [3][1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矿业公司为控股股东德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汝继勇任矿业公司董事长 董事史旭东持有矿业公司15.38%股权 [4][9] - 交易已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票赞成0票反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5票赞成0票反对)及监事会(3票赞成0票反对)审议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1][4][5][6] 交易标的详情 - 标的公司扎鲁特旗德尔石墨矿业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专注于石墨地下开采加工及销售 矿区面积14.5平方公里 地质储量累计查明隐晶质石墨矿资源储量矿石量约4665.5万吨 可规划生产能力125万吨/年 [9] - 截至2024年9月30日 标的公司总资产8386.6万元 净资产为-1.46亿元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 - 股权结构为德尔集团持股62.4% 徐红姝持股22.22% 史旭东持股15.38% 实际控制人为汝继勇 [9] 交易各方财务数据 - 投资方德尔赫斯注册资本5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437.68万元 净资产1926.85万元 2023年度营业收入44.69万元 净利润-57.15万元 [8] - 关联方德尔集团注册资本1.81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1.63亿元 净资产7.92亿元 2023年度净利润2684.8万元 [6] - 2024年初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德尔集团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66.02万元 [11] 战略意图与行业布局 - 公司通过投资矿业公司深入布局新能源新材料行业 目标在锂电池负极材料 光伏材料加工用石墨坩埚原料 核工业及半导体材料用等静压石墨等产业实现技术协同 [11] - 交易符合公司"聚焦大家居 培育新材料"发展战略 旨在优化产业布局 制备高纯度高端石墨材料 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11] - 协议明确投资款不得用于收购关联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过渡期禁止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0]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9
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1][2] - 分红不涉及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 - 分红总金额为8,437,155.36元(含税) 以调整后总股本210,928,884股为基数计算[2]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3] - 大部分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3] - 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4] 税务处理 - 无限售条件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内按持股时长适用10%或20%税率[5] - 有限售条件个人股东解禁前按10%实际税负 税后每股红利0.036元[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红利0.036元[5]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红利0.036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 公司按税前每股0.04元派发[6] 方案依据 - 方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1] - 2024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分配方案[1] - 因股权激励导致总股本增加 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及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株洲905基地项目合作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9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与株洲市政府及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株洲905基地项目合作合同》[1][2] - 公司拟在湖南省株洲市建设"株洲905基地项目"[2] - 905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超材料研发、生产及检测中心,分两期建设[2] -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湖南省株洲市的产业配套及生态优势,满足国家十五五规划高速增长需求[3] 公司概况 -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超材料前沿技术研究、尖端装备超材料产品生产的公司[3] - 公司现有产能不足,亟需进一步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3] 合作背景 - 湖南省株洲市是加速崛起的制造名城,拥有多个国家级产业集群[2] -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株洲市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2] - 公司正与株洲市各专业高校进行大规模合作,预计到2024年年底,合作员工人数会超过1000人[2] 合作内容 - 公司拟在湖南省株洲市建设"株洲905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超材料研发、生产及检测中心[2] - 905基地通过公司在株洲市天元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承接[2] - 项目一期计划用地近200亩,并在一期用地邻近预留二期用地约200亩,预留三年;预留三期产业园用地约600亩[2] 合作影响 -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确保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生产与交付不受影响,满足国家十五五规划高速增长需求[3] - 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3]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8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为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1] - 增持前持有公司1,083,147,344股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达50.46% [1] - 过去12个月内未披露任何增持计划 [1]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信心及中长期价值认可 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并提升公司价值 [1] - 增持股份种类为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1] -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44亿元且不超过2.88亿元 不设定价格区间 [1] - 实施期限为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 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及资金安排等因素 [1] 增持资金来源构成 - 资金来源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其中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88亿元 [2] - 贷款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日起一年 需满足银行审批条件后方可发放 [2] - 除银行贷款外 其余增持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2] 增持相关承诺与说明 - 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原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非市场化方式发债[1]、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1]、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1]、质控部门负责人参与项目承揽同时参与质控工作[1]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原证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暂停债券承销业务[1] - 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原证券总经理李昭欣和原副总经理花金钟接受监管谈话[1] 公司情况总结 - 中原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1] -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原证券暂停债券承销业务,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1] - 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原证券总经理和原副总经理接受监管谈话[1] - 中原证券其他业务经营正常,但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确定影响[1]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8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1.2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1]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1] -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1] 公司情况总结 -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1] -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1]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8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连续十七个交易日(9月19日至10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 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1] - 连续三个交易日(10月16日至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异常波动 [1] -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24日、27日、10月10日及16日披露四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公司经营状况说明 -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 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 [2] - 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合同或重大事项 [1][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2] - 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或筹划阶段事项 [2] 财务数据及行业对比 - 截至2024年10月18日 公司静态市盈率为-56.02 [2] - 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静态市盈率为66.46 [2] - 公司当前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 [2] 信息披露及诉讼情况 - 2024年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调整为10月25日 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 [3] - 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拒绝公司就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提出的重审动议 诉讼结果可能对利润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登记数量为321.00万份 登记人数为79人 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18日 [1] - 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方式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行权价格为6.57元/股 [1] - 激励计划总规模为401.25万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0.65% 其中首次授予321.00万份(占比80%) 预留80.25万份(占比20%) [1] 激励对象与分配结构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9人 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员工 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相关人士 [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完全一致 [5] 行权安排与时间框架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最长60个月 [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2] - 预留授予等待期根据授予时间不同 可能对应2024-2026或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考核 [3][4] 业绩考核要求 - 行权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 - 考核年度扣非净利润必须为正数 未达标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3] - 个人层面实行四级绩效考核(A/B/C/D) 实际可行权数量=计划行权数量×个人可行权比例 [4] 限售与行权限制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 - 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期间及重大事件敏感期内行权 [2] - 行权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减持管理相关规定 [2][3] 审批程序与实施时间线 - 2024年8月2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 - 2024年9月1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并确定首次授予日 [5] - 2024年10月18日正式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1][5] 公司治理影响 - 建立公司、股东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 - 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升人才竞争优势 [5] - 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人力资源基础 [5]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证券时报网· 2024-10-20 17:48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计划回购4,000万股至8,000万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436亿元至2.872亿元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3.59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2]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同时受限于股东大会授权期限 [1][2] 资金来源与用途 - 回购资金来源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最高2.872亿元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 [3]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1][4] 股权结构影响 - 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至0.59% [3] - 回购后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上升,但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3][5]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6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 [1][4] - 上述主体在董事会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行为 [4] H股回购安排 - 公司拟同步实施H股股份回购,依据股东大会授予的一般性授权进行 [1][5] - H股回购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财务影响分析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44.95亿元,归母净资产298.41亿元,货币资金90.12亿元 [3] - 回购金额上限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货币资金的0.23%、0.96%和3.19% [3] 实施程序 - 回购方案已于2024年10月1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6] - A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