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688369)
搜索文档
致远互联(68836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3: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为致远互联,股票代码为688369[9] - 公司总股本为115,158,439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42,154.19元(含税)[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9]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徐石[9] -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为致远互联[9] - 公司的外文名称为BeiJing Seeyon Internet Software Corp.[9]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为Seeyon[9] - 公司网址为www.seeyon.com[9]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段芳,联系电话为010-88850901[10]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为李昂,联系电话为010-88850901[10]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044,650,186.05元,同比增长1.18%[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18,117.03元,同比下降153.17%[13]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67%,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82个百分点[14]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直销收入中OA(协同办公)收入为17,390.58万元,占比18.96%,非OA(协同业务和协同运营)收入为74,335.08万元,占比81.04%[20] - 公司直销成交合同中,CAP(低代码平台)关联合同金额为62,199.89万元,同比增长10.56%[20] - 公司签约金额达百万以上的客户贡献收入25,586.62万元,同比增长10.08%[20] - 公司直销行业信创签约合同金额为17,927.65万元,同比增长74.77%[20] 公司技术发展 - 公司COP-V8技术平台自2023年5月商业化运营以来,合同签约金额超9000万元[22] - 公司COP-V8的优化和提升主要集中在通用技术平台(gPaaS)、低代码开发平台(aPaaS)、集成连接平台(iPaaS)等方面[22] - 公司持续提升对标客户行业及领域需求的产品及解决方案能力及项目交付能力[22]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在AI智能应用方面取得预期成果,发布AI战略包括AI-COP、公文大模型、企业级AI工作站[23] - 公司薪事力事业部经营收入同比增长48%,完成1700+新功能应用上线[24] - 公司发布蜂巢计划V5.0,优化生态伙伴体系,与华为云等合作推动生态共赢体系[24] 公司市场前景 - 2022年中国信创市场规模为472亿元,增速为43.0%,未来5年保持30%以上的年增长[33] - 2023年中国协同办公市场规模预计将突破700亿元人民币,用户对协同办公产品的需求将更加注重数据安全和智能协作[80]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公司致力于将ESG工作融入日常经营,通过完善的指标考核体系推进社会责任管理的落实[149] - 公司通过推进无纸化办公、垃圾分类等措施,助力减少碳排放,倡导员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155] -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0]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成)
2024-04-25 13:38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2]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7次,亲自出席7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7] - 2023年参加审计等委员会会议12次[10] - 2023年出席2次股东大会、参加3场业绩说明会[12] - 审阅2022 - 2023年多份定期报告[11]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规定,无承诺变更等情况[14][15] - 无被收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况[16][20] 股权激励 - 2023年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等多项议案[22] - 独立董事认为激励计划安排及程序合规[23]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依规履职,加强沟通[25] - 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5]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4-25 13:38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其他激励对象240人获授320万股,占授予总数80%,占股本2.78%[1] - 首次授予部分获320万股,占授予总数80%,占股本2.78%[1] - 预留部分获80万股,占授予总数20%,占股本0.69%[1] - 合计获授400万股,占授予总数100%,占股本3.47%[1] 激励计划相关规则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1%[2] - 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20%[2] -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2] - 预留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2] - 激励对象放弃权益,董事会调整授予数量[2]
致远互联(68836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3:38
营业收入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82,589,827.01元,同比增长11.78%[4]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82.5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8%[15]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40%,较上年同期减少3.60个百分点[5] 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80,741.19元[4]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32.27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320,890.48元[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28.17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89亿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6亿元,公司在筹资方面有所减少[1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1.07亿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有所改善[20] 资产情况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流动资产合计为1421.50亿元人民币[12]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65.51亿元人民币[13] - 2024年第一季度,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徐石持有人民币普通股2426.46万股[9]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3:3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 ...
致远互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3:38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计、审计、投资决策、业绩考核目标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系以中 国法律为依据出具,且仅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已公布且现行有效的中国法 律。本法律意见书不对境外法律或适用境外法律的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本 法律意见书中对于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等)之内 容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专业文件以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律师亦不具备对该等专业文件以及所引用内 容进行核查和判断的专业资格。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3:3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好鹏)
2024-04-25 13:3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2]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7] 会议情况 - 2023年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10次[9] - 2023年独立董事参加3场业绩说明会[12] 激励计划 - 2023年4月、7月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议案[1] - 独立董事认为激励计划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2]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参加培训[4]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3:3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5001.81万元[3] - 截至2023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9477.72万元[3] 利润分配 - 拟10股派1.3元(含税),拟派现1434.22万元[4][5] - 总股本11515.84万股,扣回购483.42万股[4][5]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25日董监事会通过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6][7][8]
致远互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13:38
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648号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my//coom-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我们审计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 联")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4月25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643 号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致远互联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致远互联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 --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