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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68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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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4 10:16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等[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9]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支付薪酬除外)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半数非关联董事和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关联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9] 表决回避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9] 关联方界定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其控制人、在相关方任职者等情形[21]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其控制人、受其控制者等情形[22][23] 争议处理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有争议时由董事会向监管部门或公司律师确认[24] - 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有争议时由会议主持人审查、律师判断[25] 表决有效性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关联股东未回避投票结果无效[25] 免审议披露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承销等[25][2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9]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16
融资与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定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融资[13]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1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1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2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0] 会议相关 - 股东会通知中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1] 决议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6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4] 股东权益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69] 董事选举 - 每位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7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80]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24 10: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重大事项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不确定性大可暂缓披露[4][5]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按条件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核与登记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经相关程序审核[11] - 登记存档保管事项、原因、期限等[13]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4]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需明确制度内容并负保密义务[26] - 填写登记表并向证券部备案[26]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6]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1-24 10:16
对外捐赠审批核算 - 以过去连续12个月为核算周期,实物资产按账面净值等比例折算金额,取账面值和评估值高者为准[13] 审批标准 - 董事会批准条件: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或满足特定金额[14] - 股东会批准条件: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50%以上或满足特定金额[14][16] 其他规定 - 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决定,已披露不再累计计算[17] - 子公司提方案并按程序审批[16] 部门职责 - 经办部门提议案并指导子公司活动[18] - 财务部门审核议案并办理支付[19] - 内审部门监督检查审计捐赠情况[19] - 董事会办公室达标准后依法披露[20][21]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4 10:16
管理架构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9]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11]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3] 工作渠道与方式 - 公司可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确保畅通[16]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开设专栏[17]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5]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22] 纠纷处理与档案保存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17]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4 10:16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超募资金也存于专户[5]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5][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拟延期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资金使用安排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十二个月,通过专项账户实施[14] -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说明合理性并经董事会审议[15] 资金置换要求 -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7]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后置换6个月内完成[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监督核查机制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5] - 保荐或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7] - 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或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1]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32] - 制度发布于2025年11月[33]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募集资金及项目归口管理[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4] -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4] - 保荐机构和代表人对资金使用及披露负保荐责任[4]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1-24 10:16
关联方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关联方不得通过13种方式及特定形式占用公司资金[7][8]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制作并更新关联方清单[10] - 董事会防范管理并定期检查[10] - 董事和高管维护公司资金安全[11] - 财务负责人监控交易及往来[12] - 财务部门审查付款程序并自查[12] 其他规定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7] - 制度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19] -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4 10:16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等不得擅自担保[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特定比例董事通过,关联人担保有额外规定[12] 股东会批准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批准[1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批准[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批准[16] -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且特殊表决[1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批准[16]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批准,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16] 合同签署与备案 - 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代表签书面担保合同,7日内报相关部门备案[1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担保登记等,到期前督促还款[22] - 财务部管理合同资料,异常报董事会秘书[25] - 审计部和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24][26] 责任人要求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单位变化并预研风险[24] 异常处理 - 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改正,追究人员责任[25] - 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偿债能力受影响及时披露[25]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董事会[25] 印章使用与责任追究 - 担保相关印章使用遵守规定,不免流程审批[25] - 人员违规担保追究责任,造成损失赔偿[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修订解释[31][32]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注册,10月3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21.8071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21.807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徐石持股比例35.62%,认购股份数1781万股[12] - 深圳市信义一德信智一号创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1.86%,认购股份数593万股[12] -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0%,认购股份数375万股[12] - 共青城随锐融通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16%,认购股份数358万股[12]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8%,认购股份数249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8]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3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86]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0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8][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致远互联(688369) -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4 10: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决策权限 - 资产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11][14][15] - 对外担保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2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审议担保等事项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设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可按需设其他委员会[6] - 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他人,可授部分职权[11][21]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秘书兼任负责人保管印章[5]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3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3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6]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