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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2 14:48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措施、授信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 办理授信融资及担保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 件。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 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 ...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2 14:48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 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 公司 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如 下: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控制制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 体系,为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公允 合理地对 公司财务状 况发表独立 审计意见 ,客观、 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2、项目质量复核 1、资质条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管理总 部设立于无锡,是全国首 ...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2年,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 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2023年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 ...
明志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2 14:48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第四十 ...
明志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2 14: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7) 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 1 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 ...
明志科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 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4]E1091号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志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明志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明志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 ...
明志科技: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2 14:4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明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7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7.6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090,5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 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53,725,344.52 元(不含 ...
明志科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江苏 元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86 (510) 68798988 86 (510) 68567788 箱:mail@gztycpa.cn Tel: 86 (510) 68798988 Fax: 86 (510) 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W[2024]E1089号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 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2023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 ...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2 14:48
一、重要声明 公司代码:688355 公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
明志科技: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2 14:4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第二节 | 利润分配 35 | | 第三节 | 内部审计 39 | | 第四节 | 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