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生理(68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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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生理(6883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1:2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8]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算得分[10] - 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审计费用与合同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股东会通过后签一年期约定书,到期可续聘[11]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3] 解聘与辞聘规定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天通知,允许其在股东会陈述意见[15] - 辞聘需向股东会说明原因及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6] 选聘时间与披露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0] - 拟变更需详细说明解聘原因等情况[21] - 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聘用的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22] - 审议变更议案时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8]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十年[24] - 除特定情况,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变更事务所[20] - 对特定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23] - 存在特定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3]
微电生理(6883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转[9]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半年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9]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9] 短线交易规定 - 董事和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12] 减持数量限制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首发前股票,90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3] - 董事和高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票,90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管通过协议转让减持首发前股票,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4]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需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5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6]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通过、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6]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申报[17]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7]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情况[18] - 董事和高管增持股份提前披露计划参照相关规定执行[18]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8]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微电生理(6883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定方案[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按季发,非独立董事情况不同[8] - 高管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8]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8] - 绩效工资依考核结果发放[11] 薪酬调整与计算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14] - 岗位变动按月计算当年薪酬[10]
微电生理(6883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7 11:26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4]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 - 包括知情人告知、组织填写档案、核实后向交易所备案[5][6] 报送要求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时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进行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应向上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报告书期间有重大调整等情况应补充提交档案[13]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3] - 股东等相关主体研究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并分阶段送达[14] -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保存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其他要求 -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5]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按要求登记[15] - 发生特定事项时,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有明确范围[15] - 相关人员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6][17]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19]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财务数据[20]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确认保密[21] - 重大事项启动前要做好信息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8] 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担责[23]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在2个工作日报送[23]
微电生理(6883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 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 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微电生理(6883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 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微创电生理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 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 规则》")、《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 ...
微电生理(6883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 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 司应当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以及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 创新领域 ...
微电生理(6883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保证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 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 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微创 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 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五)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 ...
微电生理(68835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1: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正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 "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 (以下合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与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识别、知悉或者应当知悉 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避免出现信息披露不及时、虚假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
微电生理(68835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11: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提及"信息"系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二) 公司的临时公告,包括股东会公告、董事会公告(关联交易、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