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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2 10:1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08 号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bf.gov.cn)"进行查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bf.gov.cn)"进行查 知春路1号 夏 22 层 2206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86 (10) 8232766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5-00008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 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 ...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2 10:1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19日14点召开[4] - 网络投票2024年4月19日进行[4] - 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不同[6] 议案信息 - 议案2024年3月23日刊登[7]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8、15项[8]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第6、15、16项[8] 股权登记信息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2日[1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特定时段[15] - 登记地点在深圳宝安公司会议室[15]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55 - 29712290,邮箱ir@rayitek.cn[15]
瑞华泰:瑞华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2 10:1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黄华、袁桐、谢兰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华、袁桐、谢兰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2 10:18
| 证券代码:688323 | 证券简称:瑞华泰 |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8 |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机构信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 ...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2 10:1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大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近一年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3-22 10:18
| 证券代码:688323 | 证券简称:瑞华泰 | 公告编号:2024-01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8 |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 ...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22 10:1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9,603,013.62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1,467,234.30元[4]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公司不派现、不转增、不送股[3][4] - 2024年3月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5] - 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7]
瑞华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3-22 10:18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3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7] - 营业期限自2004年12月17日起至无固定期限[7] -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经营4微米至200微米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等多种产品及技术服务[9] - 发起人包括航科新世纪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12家,合计持股13500万股,出资时间为2018.12.21,出资方式为以净资产折股[12] - 目前股份总数为18000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14][16][18] - 股份可以依法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2] - 上市未盈利,实现盈利前书面承诺股东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第4、5个会计年度每年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22]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书面承诺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首发前股份,不得提议回购[23]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违规董事等[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相关股东可直接起诉[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3] - 董事会建立大股东“占用即冻结”机制[34] - 对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侵占资产金额的0.5%-1%予以经济处罚[36]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可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6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87]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董事会有审批权[91]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9]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5][10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117][119] - 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9] - 符合条件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49]
瑞华泰:瑞华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4-03-22 10:1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瑞华泰薄膜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 告期"),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谢兰军先生及非独立董事俞峰先生三名成员组成, 由沈卫华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2 年 3 月,公司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职,同时辞去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 ...
瑞华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2024-03-2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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