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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立医疗(68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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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立医疗(6882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
春立医疗(68823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评价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 与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 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 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 数,且在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 ...
春立医疗(6882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北京市春立正达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 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本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香港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员会 委员资格的要求 。 第六条: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并由本 ...
春立医疗(688236) - 公司章程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達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H+A股) | 第一章 | 總則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經營宗旨和範圍 | 3 | | 第三章 | 股份、股份轉讓和註冊資本 | 3 | | 第四章 | 減資和購回股份 | 7 | | 第五章 | 購買公司股份的財務資助 | 9 | | 第六章 | 股票和股東名冊 | 10 | | 第七章 |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 11 | | 第八章 | 股東會 | 17 | | 第九章 | 類別股東表決的特別程序 | 31 | | 第十章 | 董事會 | 34 | | | 第一節 董事 | 34 | | | 第二節 獨立非執行董事 | 37 | | | 第三節 董事會 | 41 | | | 第四節 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 46 | | 第十一章 | 公司董事會秘書 | 48 | | 第十二章 | 公司總經理 | 49 | | 第十三章 | 公司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 51 | | 第十四章 | 財務會計制度與利潤分配 | 54 | | 第十五章 | 內部審計與會計師事務 ...
春立医疗(68823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等事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关注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 ...
春立医疗(6882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和《北京市春立正 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四次定 ...
春立医疗(68823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 会决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本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或董事会直接任 命,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春立医疗(6882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02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其他有关 规定、《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 ...
春立医疗(6882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 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 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本委员会至少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组成。 本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且在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现时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 期(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公司审计 ...
春立医疗(688236)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9 09:01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 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 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 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