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68823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0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 会决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本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或董事会直接任 命,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