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68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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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6882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12]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1] - 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14]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的事项[14] - 审议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7]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9] - 董事会收到提议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1] - 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5日内发通知[3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5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5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5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相关资料[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3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36]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39]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3]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5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使用[65]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65]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66] 其他规定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6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7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7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等[73]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其他方式[72]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7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72]
睿昂基因(688217)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最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10] - 无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记录[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或被解职致人数不足,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在相关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5][26] - 特定情形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配合考察等工作[29] - 会前可与秘书沟通,董事会反馈落实情况[29]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股东[33]
睿昂基因(6882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8] - 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外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负责审批[10] 投资相关定义 - 成交金额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10] - 市值是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1] 交易计算原则 -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的交易按单向金额适用规定[12] - 除特定事项外,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子公司投资流程 - 子公司对外投资达规定标准,先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再由子公司依内部程序批准实施[14] 投资决策流程 - 公司对外投资由提出建议的业务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16] - 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由总经理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及子公司执行,财务部门调配资金等[17] 投资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9] - 内部审计部门应将重要对外投资审计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0]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1] - 转让对外投资应合理拟定价格,必要时委托评估[21] - 处置对外投资前需分析论证并提交审批[21] 投资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参与决策[24] - 对外投资组建控股公司应派出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24] 投资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报告进展[27]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睿昂基因(6882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及其配偶买卖股票前3个交易日填问询函提交董事会秘书[5] - 现任董事和高管在6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8]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 董事和高管在9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4]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及配偶在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5] 信息披露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计划转让股份、股份被强制执行应按规定时间披露[19][21][22]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22]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3]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23]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公司可追究责任[25] - 公司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6]
睿昂基因(6882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3][4]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等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事项[5]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表决[12] 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需关注[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关注[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23] 其他事项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9] - 公司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特定金额履行程序及披露[3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比照本制度执行[32]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33] - “及时”指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3] - “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过”“超过”不含本数[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4]
睿昂基因(6882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部门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4]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及相关培训[13]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投诉处理,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4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原则及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职责[8] 沟通内容及信息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9]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0]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但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17] 活动组织与安排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可邀请媒体报道[19][21] - 公司在定期报告结束等时候应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采取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告[24] - 业绩说明会应说明公司多方面情况,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26]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可选择多种方式召开[28][29] - 公司拟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平台召开说明会,需在10个交易日前联系[29] - 公司召开说明会前应发布公告预告具体事项[29]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3]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妥善安排并避免泄露内幕信息[35] 投诉处理 - 公司为投资者投诉处理提供经费支持并纳入绩效考核[15] - 证券部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告知是否受理,受理后60日内办结,复杂情况经同意可延长期限不超30日[44]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47]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在网站设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23]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及投诉电话和传真,工作时间专人接听[38]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由董事会秘书查看处理相关信息[40] 档案与记录 -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活动结束后二日内报送文件[12] - 公司应建立接待来访登记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36] 其他规定 - 公司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务,以现金支付报酬[50][52]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54][55] - 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未披露前不接受媒体采访,不提供相关信息[57] - 公司对宣传资料与媒体客观报道明确区分并标识[58]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素养等[59]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6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6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63]
睿昂基因(688217)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 - 3%以上股本总额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或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4] - 董事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30%以上权益股份或选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6]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只能投向候选人,为股份总数乘应选人数之积[9] - 选非独立董事同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时对未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时进行第二轮或下次股东会另选[14]
睿昂基因(688217) -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3 08: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390.00万股[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85.5896万元[7] - 已发行股份数为5,585.5896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12] - 公司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2]
睿昂基因(68821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控股股东等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关联交易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4]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审批并收费[7] 担保与股份冻结 - 公司对控股股东等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0] 股东会与处分 - 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13] 责任扣款与制度生效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致损失,责任人扣款1 - 10万元[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17]
睿昂基因(6882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人员变动规定 - 董事及高管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5]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交接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8] - 董事离任后1年仍需遵守忠实义务[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异议复核机制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