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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68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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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688217) - 睿昂基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9-29 08: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10日召开,现场会议14点开始[11][13] - 网络投票9:15 - 15:00,交易系统9:15 - 9:25等时段可投[11]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奉贤区睿昂基因会议室[13] 会议议案 - 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15] - 取消监事会议案已在9月22日相关会议通过[18] 制度修订 - 修订10项治理制度促进规范运作[20] - 相关制度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20]
睿昂基因(688217) - 睿昂基因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5-09-23 08: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内容[3]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数为5585.5896万股,均为普通股,面额股面值每股一元[11]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17]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1]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1]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2][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7] - 董事辞职或辞任,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9][50]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67]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74]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如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74]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相应表决通过[7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7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不经股东会决议需经董事会决议[79]
睿昂基因(688217) - 睿昂基因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23 0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0月10日14点在上海奉贤区睿昂基因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3][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及10个子议案,均为A股股东投票[5] 议案相关 - 议案于2025年9月22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1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00 - 17:00,地点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3]
睿昂基因(688217) - 睿昂基因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3 08: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表决3票同意[3] 后续安排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睿昂基因(6882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董事任期与辞任 - 非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每届均为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6]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 - 董事任职出现不得任职情形,1个月内辞任[10]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1] 董事补选与保密义务 - 公司自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董事离任后保守公司秘密,1年内遵守忠实义务[11] 董事审议事项要点 - 审议重大投资关注项目可行性和主营业务相关性[14] - 审议对外担保了解被担保方情况并判断合规性[14] - 审议利润分配关注合规性及与公司状况匹配度[18] - 审议重大融资关注公司融资条件及方式利弊[18] 董事职责与报告 - 董事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过半数无法保证则重编[20] - 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况,董事报告董事会[20] - 董事发现传媒报道不符督促查明并披露[21] - 遇公司重大问题等情况,董事向交易所报告披露[23]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推动制度完善,保证董事会工作,督促决议执行[24] - 董事长接到重大事件报告,敦促秘书披露信息[26] 董事会组成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28]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31] 董事会审议交易情况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3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38]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4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3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4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44] - 7种情形时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44]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45] 董事会提案与通知变更 - 董事会提案符合4项条件,议案交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4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不足则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45] 董事会会议确认与举行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3日、临时会议2日未收到确认回复,工作人员联络[4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52]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56]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规定需更多同意的从其规定[58] 董事会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10年[61] - 董事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63] - 违法违规致损失,表决同意或弃权董事负连带赔偿责任,反对并记载可免责[63] - 董事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记录内容[63] - 会议结束后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61] 董事其他职责 - 董事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4] - 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披露[6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65] 规则适用与生效 - 本规则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章程,冲突时以其为准[6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68]
睿昂基因(688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募集资金管理原则 - 公司对募集资金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原则[4]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募投项目处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5]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5] 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应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为非保本型[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6]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使用计划[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8]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使用情况[22] 公告要求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内容[17,19,24,26,28] 内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0]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0] 资金使用审议程序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8,1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依法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项目延期与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1]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4] 报告审议与公告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31] 审计与报告披露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31][32]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若存在违规需公告相关情形及措施[33] 外部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31] 年度核查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31] 报告内容要求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3] 违规责任 - 公司董事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审计委员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情节严重提请罢免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3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董事会罢免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3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募集资金使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股东会或董事会罢免职务,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3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0]
睿昂基因(68821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包括持股5%以上大股东[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 公司及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9]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投资者[9]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10] - 公司披露信息应客观、无虚假记载、无误导性陈述、无重大遗漏[12] 信息披露内容与时间 - 应公开披露招股书、定期报告等信息,按要求报送文稿和文件[12]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0]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0][4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31] - 招股说明书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董事及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22] - 上市公告书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后公告,董事及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9]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拟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况应审计[38]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38]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41]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规定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42]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及时披露[50][85] - 已披露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应及时披露原因等并每隔30日公告进展[53]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49]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52] - 参股公司发生影响上市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事件,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4]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5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占50%以上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9][6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占50%以上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6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占50%以上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63]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6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63]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6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公司日常经营交易满足以下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交易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75][76] 关联信息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81] 担保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75][79] 特殊情况处理 - 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条件并履行程序[15] - 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6] 文件管理与流程 - 定期报告等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06]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人员共同编制定期报告草案[90]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草拟,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91] - 重大信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92]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董事会秘书审核等流程[93]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9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100] 人员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上交所申报并公告[107]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8]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8] - 将所持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09]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123] - 制度条款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1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24]
睿昂基因(68821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全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报告等[12]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2]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执行及问题[14] - 年度审计计划下年度前编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20] - 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 - 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1]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报告[25]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度计划[25] - 结束后四月提交上年度报告[25] 制度与考核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7]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7] - 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理建议[27] - 可处理违规内部审计人员[28]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3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睿昂基因(6882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人提前30日向财务总监及财务部提交担保书面申请[7] - 多种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10]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0] 担保管理与监督 - 担保合同书面订立并保管,通报相关部门[16] - 财务部门建台账分析被担保人财务状况[16] - 日常管理部门管理合同,异常及时报告[17] 担保后续处理 - 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17] - 未还款等情况及时披露并补救[20] - 展期或变更重新履行审批披露义务[17] 信息披露 - 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披露相关总额[19] - 控股子公司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并通知公司披露[26]
睿昂基因(6882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08:31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3][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6]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7][8] 工作实施与管理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在董事会领导下实施[10] - 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报送审批[10][12] 登记与保存 - 确定事项需登记,涉及商业秘密额外登记[11]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报告后十日报送[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