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68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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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17 13:40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且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批[9] 担保限制条件 - 对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原则上不得担保[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9] 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人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信息披露与追偿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15]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应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0] 责任与制度执行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9]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9][21] - 高管擅自签担保合同、经办人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20] - 经办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0]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4-17 13:40
产品研发 - APL - 1702预计2024年二季度获国家药监局上市申请受理,三季度向欧洲药管局提交上市申请前沟通申请[3] - APL - 1202联合替雷利珠单抗Ⅱ期试验预计2024年三季度读出顶线数据[4] - APL - 1706上市申请于2023年11月获国家药监局受理[6] 业绩目标 - 肿瘤事业部期望2024年迪派特、优欧比®销售额过亿并实现内部盈亏平衡[7] 制度修订 -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多项相关制度[10] - 《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公司将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10] 合规管理 - 公司法务部监督相关准则执行,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竞争[11] - 公司鼓励举报违规行为,严禁对举报人报复威胁[11] 投资者关系 - 公司将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沟通有效性[12] - 2023年召开多次业绩说明会,2024年将在上证路演平台召开不少于3次[14] 报告披露 - 2024年首次披露ESG报告[16] 股份回购与增持 - 2024年1 - 2月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资金5000 - 10000万元[17][18] - 2月6日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价格不超12.80元/股,期限12个月[20] - 截至报告披露日,累计回购3571534股,占比0.6266%,支付2298.33万元[20] - 董事长和董秘兼财务负责人计划2024年2 - 8月增持400 - 800万元[21] 员工培训 - 公司董监高将参加上交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22] 行动方案 - 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1] - 公司将持续评估行动方案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战略规划 - 公司战略规划包括专科化、商业化、全球化[16] ESG关注领域 - ESG重点关注患者健康、环境管理等领域[16]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7 13: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投资总额为138000.00万元,注册资本为57000.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70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20] -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1年12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万股[6] 股东信息 - 某股东认购股份数为129465348股,持股比例为28.14%,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0.10.31[14] - PAN KE持股比例为1.31%,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0.10.31[14] - ZHUANG CHENGFENG认购股份数为6019189股,持股比例为1.31%,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0.10.31[14] - 付秋实认购股份数为6401926股,持股比例为1.39%,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0.10.31[14] - 赵丹认购股份数为4947008股,持股比例为1.07%,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0.10.31[14] - 南京瑞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15391333股,持股比例为3.35%,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0.10.31[14] - Prized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认购股份数为4553408股,持股比例为0.99%,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20.10.31[14] - 北京龙磐健康医疗投资中心认购股份数为24735039股,持股比例为5.38%[16] - 北京中关村发展启航产业投资基金认购股份数为4947008股,持股比例为1.07%[16] -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为9894015股,持股比例为2.15%[16] - 西藏虹瓴创业投资中心认购股份数为9894015股,持股比例为2.15%[16] - 北京京工弘元创业投资中心认购股份数为2473504股,持股比例为0.54%[16] - 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473504股,持股比例为0.54%[16] - Pan - Scientific Holdings Co., Ltd.认购股份数为31858481股,持股比例为6.93%[16] - 北京开元弘道创业投资中心认购股份数为9893993股,持股比例为2.15%[16] - 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为6051280股,持股比例为1.31%[16] -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为12102586股,持股比例为2.63%,出资时间为2020.10.31[17] - 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认购股份数为12812891股,持股比例为2.79%,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 QM139 Limited认购股份数为13506045股,持股比例为2.94%,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 宁波燕园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为9682031股,持股比例为2.10%,出资时间为2020.10.31[17] - 泰州亚虹企业管理中心认购股份数为11563138股,持股比例为2.51%,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 成都博远嘉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数为5145373股,持股比例为1.12%,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 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4287806股,持股比例为0.93%,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 泰州华诚医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4287806股,持股比例为0.93%,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 上海曜萃投资中心认购股份数为6753023股,持股比例为1.47%,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 钱海法认购股份数为6800455股,持股比例为1.48%,出资时间为2020.10.31[18] 股份交易限制与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监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1][132] 人员任期 - 董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90][117][122][12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季报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137][1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满足条件且无特殊情况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45]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依其股份表决权能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75]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7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
亚虹医药(68817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3:4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43.46万元[3]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222.34万元[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04,470.74万元[3]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3,753,343.12元,较2022年增加52,604.25元,增幅为4,574.88%[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434,603.65元,较2022年亏损增加[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2,223,415.15元,较2022年亏损增加[1]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186,688.82元,较2022年流出增加[1]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87,969,481.66元,较2022年末减少13.82%[1] - 2023年末总资产为2,632,270,467.20元,较2022年末减少8.41%[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70元,较2022年减少[2]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67元,较2022年减少[2] -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76元,较2022年减少[2]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52%,较2022年减少[2] - 2023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703,276,190.24元,较上年的594,307,529.44元减少了1,108,968,660.80元[25] - 2023年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14,544,364.54元,较上年的1,459,111.24元增加了13,085,253.30元[25] - 2023年公司其他债权投资为10,266,950.91元,较上年无变化[25] - 2023年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16,141,473.30元,较上年的15,336,049.20元增加了805,424.10元[25] - 2023年公司总资产为1,718,612,239.44元,较上年的635,260,318.19元减少了1,083,351,921.25元[25] - 2023年公司迪派特和欧优比®产品上市后销售额达到928.92万元[25]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33万元,主要为迪派特和欧优比®在2023年第四季度产生的销售收入及公司对外授权数据产生的许可费收入等[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较去年同期增加[97] - 研发费用为3645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49%[98] - 销售费用为3442.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98%[98] - 管理费用为831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9%[98] - 财务费用为-382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不适用[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18.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不适用[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68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不适用[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01.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不适用[9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系迪派特和欧优比®在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商业化并产生销售收入及新增对外授权数据产生的许可费收入等所致[9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商业化并实现销售的产品包括迪派特和欧优比®[106] - 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为13,753,343.12元,毛利率为79.00%,比上年增加5.98个百分点[107] - 抗肿瘤类产品营业收入为9,366,950.29元,毛利率为84.16%[108] - 数据授权许可收入为2,154,330.00元,毛利率不适用[108] - 境内营业收入为9,366,950.29元,毛利率为84.16%,比上年增加11.14个百分点[108] - 境外营业收入为4,386,392.83元,毛利率为67.98%[108] - 销售费用为34,420,005.17元,比上年增加135.98%,主要系迪派特和欧优比®开始商业化所致[119] - 研发费用为364,591,785.25元,比上年增加49.49%,主要系稳步推进新药研发项目所致[12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375.3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其中客户一销售额为922.20万元,占比67.05%[11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12,895.6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22%,其中供应商一采购额为3,681.52万元,占比10.91%[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8,186,688.8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并搭建、扩充商业化团队所致[1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6,804,495.8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1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011,063.6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产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124] -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738,214,569.80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6.03%,较上期期末增加67.94%,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所致[1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为594,307,529.44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2.58%,较上期期末减少65.11%,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所致[125] -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8,675,293.86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33%,较上期期末增加53,789.57%,主要系迪派特和欧优比®在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商业化并产生销售收入[125]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5,898,828.87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22%,较上期期末增加93.82%,主要系本期末生产保证金增加[126] - 存货期末数为1,612,977.31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06%,较上期期末减少42.19%,主要系临床试验领用研发材料所致[126] - 固定资产期末数为31,860,890.80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21%,较上期期末增加66.35%,主要系报告期增加研发投入,新购入了机器设备所致[126] - 无形资产期末数为61,389,988.14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33%,较上期期末增加181.77%,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培唑帕尼片上市许可证所致[126] - 公司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未中标[132] - 肿瘤治疗领域营业收入为936.70万元,毛利率为84.16%,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为88.36%[132] - 数据授权领域营业收入为215.43万元,毛利率不适用[132]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为15.27%,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为0%[140] - 公司核心产品均处于在研状态,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商业化并产生销售收入及新增对外授权数据产生的许可费收入[142] - 研发投入主要用于APL-1202、APL-1501、APL-1706、APL-1702、APL-1401、APL-2301等项目,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6,576.16万元、4,006.90万元、2,931.90万元、7,499.90万元、1,967.60万元、520.39万元[142] - 销售费用总额为3,442.00万元,具体构成包括职工薪酬2,266.30万元(65.84%)、推广费用351.41万元(10.21%)、咨询费200.43万元(5.82%)等[145] -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贝达药业32.78%、微芯生物46.34%、泽璟制药75.32%、诺诚健华70.13%、荣昌生物57.08%、艾力斯54.57%[145]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具有参考性[145] - 报告期投资额为466.95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125,488,403.53元,变动幅度为-100.00%[14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初数为1,718,612,239.44元,期末数为635,260,318.19元,本期购买金额为1,245,630,095.66元[149] 研发投入与项目进展 - 公司2023年度研发费用为36,45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9%[3] -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4] - 公司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进展和结果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5]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从176人增加到19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从76.19%下降到50.25%[8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从7,265.73万元增加到9,837.51万元,平均薪酬从53.46万元略降至52.26万元[82] - 在研项目APL-1202(与化疗灌注联合使用)预计总投资规模为38,565.76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7,953.22万元[74] - 在研项目APL-1202(单药)预计总投资规模为38,565.76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7,953.22万元[74] - 在研项目APL-1202(与替雷利珠单抗联合使用)预计总投资规模为38,565.76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7,953.22万元[74] - 在研项目APL-1501预计总投资规模为16,440.58万元,累计投入金额11,199.32万元[74] - 在研项目APL-1706预计总投资规模为5,082.04万元,累计投入金额4,458.96万元[75] - 在研项目APL-170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42,393.8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25,622.11万元[77] - 在研项目APL-1401预计总投资规模为8,892.2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5,350.07万元[78] - 公司研发体系覆盖药物发现及机制研究、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中国和全球临床试验、法规与注册申报[84] -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全球化视野和丰富的药物研发、生产及商业化经验[85]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43.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222.34万元[87] - 公司在研产品APL-1706用于膀胱癌诊断和管理的上市申请获得受理,APL-1702用于治疗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的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研究终点[89] - 公司在研产品APL-1202对应的临床研究正处在开发阶段,后续临床试验和新药审评审批环节存在不确定性[89] - 公司面临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竞争对手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88] - 公司高度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88] - 公司无法保证研发流程能够成功识别及筛选具有临床价值的化合物或适应症,筛选出的潜在的化合物也可能因产生严重毒副作用或者未达治疗预期等而失去后续开发潜力[89] - 新药研发过程漫长、成本高昂,临床试验进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且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89] - 公司部分在研项目的专利技术来源于合作方的授权,未来如由于双方在协议履行方面产生争议,或发生国际政治局势剧烈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技术授权状态发生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实际无法继续在授权区域内独占使用相关技术的权利[89] -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创新药研发领域,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方面,若公司无法为在研药品取得及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或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89] - 公司尚无产品生产的经验,若公司在研产品不符合生产现场的核查判定标准,不能顺利通过核查中心组织的现场核查,则存在在研产品无法正常获批上市或延迟上市的风险[91]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43.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222.34万元[8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04,47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的研发投入和股权激励费用[86] - 公司预计未来几年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86] - 公司自主研发的APL-2301已完成澳大利亚Ⅰ期临床试验,用于治疗鲍曼不动杆菌引起的感染[79]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3:4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虹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 ...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7 13:40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独立董事秦扬文先生、 董事江新明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会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 事张炳辉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并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选举 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炳辉 先生、独立董事王文宁女士和董事江新明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炳辉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人数 ...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7 13:40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监事等需告知公司关联人情况,持股比例5%以上[4]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9]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9] - 股东大会批准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关联交易定价与金额计算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法获得则参考实际成本及不高于同行业利润幅度协商确定[8] - 关联交易金额以公司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涉及金额之和计算[14]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资产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为其他非现金资产时,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4]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在年度董事会前预计当年总金额并提交审议;实际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6]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1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董事会审批权限以下关联交易[9]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规定[10]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交易标的状况和交易对方情况,审慎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3]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总经理、董事会行使职权应遵循“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原则[22]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可能的关联交易信息及资料[22] - 总经理拒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给予相应处分[22] - 公司董监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侵占利益问题[22]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2] - 董事会拒不履行报告义务,股东大会可给予相应处分[22] - 公司不得向董监高提供借款[2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4] - 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7 13:40
1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江 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增加公司经 营范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的技术研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 ...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7 13:40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693名[2] 业绩总结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业务35.16亿元,证券业务17.65亿元[2]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32亿元,医药制造业审计客户45家[2] 审计安排 - 2023年4月17日同意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4] - 2024年1月25日进行审前沟通,3月27日进行初审后沟通[5] - 2024年4月17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多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5]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3:40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 虹医药")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7,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