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监事等需告知公司关联人情况,持股比例5%以上[4]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9]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9] - 股东大会批准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关联交易定价与金额计算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法获得则参考实际成本及不高于同行业利润幅度协商确定[8] - 关联交易金额以公司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涉及金额之和计算[14]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资产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为其他非现金资产时,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4]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在年度董事会前预计当年总金额并提交审议;实际超预计金额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6]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1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董事会审批权限以下关联交易[9]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规定[10]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交易标的状况和交易对方情况,审慎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3]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6] - 总经理、董事会行使职权应遵循“勤勉尽责、公司利益至上”原则[22]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充分披露可能的关联交易信息及资料[22] - 总经理拒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给予相应处分[22] - 公司董监高应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侵占利益问题[22]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2] - 董事会拒不履行报告义务,股东大会可给予相应处分[22] - 公司不得向董监高提供借款[2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4] - 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