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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68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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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68813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9-24 09:16
信息披露与治理 -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治理水平[2] 汇报机制 - 会计年度结束后总经理汇报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事务所协商确定[4]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加强沟通并督促提交报告[4][7] 报告审阅与决策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告关注多方面问题并表决提交董事会[8] 事务所管理 - 检查拟聘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格,续聘或改聘需经评价决议[9][10]
泰坦科技(6881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9-24 09:16
会议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应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会议召开 - 原则上应提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不受限[9]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5] 会议决议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至少保存十年[16] 其他规定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5]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1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18]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9]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董事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审计委员会换届改选或增补,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候选人[7] - 董事会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 董事选举 - 等额选举,获票超二分之一以上当选[14] - 等额选举当选不足,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再次召开股东会[14] - 差额选举,获票超二分之一且人数合适当选[14] - 差额选举当选不足,进行第二轮选举[15] - 差额选举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按票数排序当选[15] - 股东会多轮选举,重新计算累积投票表决权数[19]
泰坦科技(6881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任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2] 减持规定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减持基数[16]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0]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事和高管应在相关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4]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应收回违规人员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9]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19] - 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10%以上普通股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0]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1][22] - 派现等提案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5] - 回购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5]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2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 董事会修订须经股东会审批通过[28] - 规则抵触时应修改[3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 - 时间为2025年9月[31]
泰坦科技(6881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4 09:16
薪酬制度目的 -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效益增长[2] 薪酬确定原则 - 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遵循收入与规模效益适应等原则[3] 薪酬审议批准 - 董事薪酬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高管由董事会审议[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专职董高薪酬含固定与效益工资,固定月发可年调,效益按考核发[7][9] 薪酬扣减情况 - 出现重大失误扣减或不发效益工资[10]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关联方定义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类型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七项[10][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经董事会表决[1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委托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14]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全体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再提交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 关联担保总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其他关联交易要求 - 拟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并披露[15] - 高溢价购买资产等情况,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6] - 公司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六种情形的关联交易[16] - 公司拟部分或全部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以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所涉金额之和为交易金额履行程序及披露[17] - 关联交易定价按国家定价、行业定价、当地市场价格、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顺序执行[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0][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0][24]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定价政策等内容[20] 文件保管与制度生效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2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25]
泰坦科技(6881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4 09:16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结果需公示[6]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2]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肯定则提交审议[13] - 出现特定情形原则上应变更,原则上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14][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解聘程序 - 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8]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9][20]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存在特定情形的事务所[21] 资料保存 - 公司和受聘事务所应妥善保存选聘等文件资料,期限至少十年[22]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关联担保总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董事会与股东会表决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涉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担保相关原则与措施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公司实施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5]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1] 反担保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3][2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公司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4] 保证人责任限制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3]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有关责任人应提请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4]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且按份额担责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4]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6] -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6] - 责任人擅自对外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30]
泰坦科技(688133) - 泰坦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09: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8]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1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13]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15] - 非现场会议以有效方式算出席人数[14] - 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有额外要求[17]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举行会议[1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8] - 二分之一以上参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暂缓表决[1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视频电话可录音[19] - 秘书做纪要和决议记录,报交易所备案[19] - 参会董事签字确认,不签不说明视为同意[19]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20]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2][23] - 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规则[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