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68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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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0:09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变动 -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从9人增加至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从6人增至8人,独立董事从3人增至4人 [6] - 董事会提名孟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宏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7] - 选举孙君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计划在陈宏辉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也选举其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8]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公司拟将年度审计机构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系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 [12]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0.1434亿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625亿元 [16]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共为20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公司所在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17家 [16] 财务报告与合并范围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 - 因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对昆明高海拔电器检测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对比较期间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 - 在2025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而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97,872.48元 [4]
中国电研(688128.SH):前三季度净利润3.81亿元,同比增长18.53%
格隆汇APP· 2025-10-27 09:57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4.75亿元,同比增长9.9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81亿元,同比增长18.5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94元 [1]
中国电研: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81亿元,同比增加18.53%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09:07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34.75亿元,同比增长9.9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81亿元,同比增长18.53% [1]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37亿元 [1]
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7 09:01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审计协调[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15]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17]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并提供信息[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7] - 会议应有记录,委员签名,记录及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会议审议意见须书面提交董事会,不得擅自泄露信息[17]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中“至少”“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19] - 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7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5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45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共五名,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7%等[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9]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7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 - 12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2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6]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7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5]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1]
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7 0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36个月内受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有不良记录不得任职[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职[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职[10]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候选人[1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在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资料保存与会议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7]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公司支持与费用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32]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3]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4]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5] 津贴与风险制度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7] - 制度中“不少于”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及修订[37]
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7 09:01
累积投票制适用条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且股东会选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 累积投票制票数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5][6] - 选独立董事时,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6] - 选非独立董事时,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6] 投票有效性 - 实际表决票数超累积表决票数或差额选举中投票超应选人数,视为无效投票[7] - 实际表决票总数等于或少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7]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但不低于法定人数且独董符合规定,当选董事就任,两月内补选缺额[10]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低于法定人数或独董不符合规定,当选董事资格有效,达标就任,两月内补选缺额[10] - 获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11]
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7 09:01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11] 财务资助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5]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0] -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披露提案全部内容及相关资料[3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3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通知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34]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3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8] - 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发言顺序通过抽签决定[50] 投票与表决 - 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网络等方式投票,按相关业务规则确认股东身份[3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4] -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股东权利[54]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5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5]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55] - 股东会决议及公告应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5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54] -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5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且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6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普通情况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涉及需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5] 决议撤销与执行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69]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3]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77] - 股东会要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办理的事项,由其直接组织实施[7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7] 其他 - 本规则的“以上”“内”含本数,“低于”“过”“超过”“多于”不含本数[7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8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81]
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7 09: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 - 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5] 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他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7] - 六种交易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7]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18]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19]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2]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26] - 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涉及关联交易时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30]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1] 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规则执行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有关法律法规等执行[38]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3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中国电研(68812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宏辉)
2025-10-27 09:01
董事会提名 - 提名人提名陈宏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不属于特定股份相关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被提名人不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等[3][4]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