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36个月内受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有不良记录不得任职[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职[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职[10]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为公司候选人[1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在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资料保存与会议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7]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公司支持与费用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32]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3]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4]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5] 津贴与风险制度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7] - 制度中“不少于”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及修订[37]
中国电研(688128) - 中国电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