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68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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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奈科技: 天奈科技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1: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1,674,34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6.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63.22元 [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2,883,655.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7,116,308.19元 [1] - 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96号) [1]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监管协议 -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信证券及6家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 开户银行包括江苏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苏州银行,分别对应不同分支机构 [2] - 部分银行由上级分行签署监管协议(江苏银行镇江分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中信银行镇江分行) [2] 募集资金用途与监管要求 - 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米导电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每半年度现场检查专户存储情况,并有权查询、复印账户资料 [4] - 单次支出超过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监管协议执行与终止条款 - 更换保荐代表人需书面通知银行,不影响协议效力 [5] - 若银行未配合监管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 协议自签署生效至资金全部支出完毕或专户销户后失效 [5]
天奈科技: 天奈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1:14
发行概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21,674,34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366,415,836股的5.92% [1][2] - 发行价格为36.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63.2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787,116,308.19元 [5][6] - 发行对象为21名投资者,限售期6个月,预计上市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后的首个交易日 [1][5] 发行方案调整 - 原募投项目调整为"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米导电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 [3] - 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日,已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7号) [3] 发行对象结构 - 主要发行对象包括华夏久盈资产管理(2,709,292股)、财通基金(1,807,098股)、诺德基金(1,435,925股)等机构投资者 [9][11] - 发行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24.7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15][16] 资金用途及影响 - 募集资金将用于锂电池导电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协同 [3] - 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优化 [18] - 业务结构、治理结构及核心团队保持稳定,未新增重大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19] 中介机构 - 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 [20] - 法律顾问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及验资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
天奈科技(688116) - 天奈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5-15 11:02
股份变动 -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21,674,342股股份,总股本由344,741,494股增至366,415,836股[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9.57%,变动前为20.80%[28][29] - TAO ZHENG持股比例从9.23%降至8.69%,MEIJIE ZHANG从1.89%降至1.77%等[29] 股东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出资额为3962.49万元,2017年9月26日成立,经营至2037年9月25日[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出资额为1500.94万元,2016年9月7日成立,经营至2046年9月6日[12] - 2025年4月7日,蔡永略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增持比例0.0015%[32] 协议情况 - 2016年11月24日,郑涛等四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至2024年9月25日[17] - 2023年7月,郑涛等四人再次签署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5日[17] 未来展望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持股份可能[24]
天奈科技(688116) - 天奈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5 11:02
| 证券代码:688116 |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 公告编号:2025-03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05 |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为 TAO ZHENG 先生、MEIJIE ZHANG 先生、共青城新奈共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奈共成")、镇江新奈智汇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新奈智汇")、镇江新奈众诚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奈 众诚")、镇江新奈联享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奈联享") 以及深圳市佳茂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茂杰"),实际控制人 为 TAO ZHENG 先生、MEIJIE ZHANG 先生、严燕女士、蔡永略先生,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公 司控股股东、实 ...
天奈科技(688116)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5-05-15 11:02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独家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特别提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1,674,342 股 2、发行价格:36.9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999,963.2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87,116,308.1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 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 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 ...
天奈科技(68811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5-15 11: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天 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上市公司"、"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 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 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刘纯钦、王家骥 (三)现场检查人员 刘纯钦、胡洋、徐利成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至 25 日、4 月 28 日至 30 日、5 月 7 日至 8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 ...
天奈科技(68811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5-15 11:02
公司资本与专利 - 公司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为344,741,494元人民币[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获多项国内外专利授权[12] - 公司主导国家和国际标准各1项,参与多项标准制定[12] 财务数据 - 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496,010.59万元[15]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合计217,534.54万元[15] - 2025年1 - 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3,472.34万元[16] - 2025年1 - 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3.19%[17] - 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收比例为65.97%[21] - 2024年度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63.60%[22]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等账面价值合计95,963.25万元[26] - 2023年度及2024年度营收同比分别下降23.75%、上升3.13%[27] - 2023年度及2024年度净利润有不同变化[27][28]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4月15日,价格36.91元/股[41] - 实际发行数量为21,674,342股[43] - 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63.22元,净额787,363,170.77元[47] - 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日[48] - 发行对象确定为21名,以现金认购[40] - 发行完成后股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44]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45] - 发行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46] 股份持有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保荐机构及子公司合计持有2,589,101股,占总股本0.75%[54] 会议审议 - 2022 - 2025年多次会议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2][63][65] 其他 - 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66] - 公司已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和证监会注册批复[65]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68]
天奈科技(68811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5-15 11:02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474.1494万元[2] 债券发行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30.00万张,总额83,000.00万元[4] - 坐扣费用后募集资金81,900.00万元,净额81,502.50万元[4] 督导情况 - 中信证券2023年1月17日承接持续督导工作[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督导期满但资金未用完[13]
天奈科技(688116) - 天奈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2025-05-15 11:01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1,674,34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366,415,836股的5.92%[5] - 发行价格为36.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63.22元,净额787,116,308.19元[5] - 确定21名投资者获配售,获配总金额799,999,963.22元[18] 时间节点 -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议案[7] - 2023年1月12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 - 2024年3月1日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募资不超80,000.00万元[8] - 2024年8月5日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10] - 2024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申请[10] - 2025年4月22日收到申购资金799,999,963.22元[14] - 2025年4月23日募集货币资金799,999,963.22元,净额787,116,308.19元[15] - 2025年5月14日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等手续[15] 投资者认购情况 - 华夏久盈认购2,709,292股,金额99,999,967.72元[18] - 湖北省新活力认购1,896,505股,金额69,999,999.55元[18] - 财通基金认购1,807,098股,金额66,699,987.18元[18] 公司股权结构 - 2025年3月31日发行前前十股东持股87,756,075股,占比25.46%[47] - 2025年5月14日发行后前十股东持股90,826,154股,占比24.78%[48][49] - 发行前总股本344,741,494股,发行后366,415,836股[50] - 发行后增加21,674,342股限售股,占比5.92%[50][52] - 发行后无限售股344,741,494股,占比94.08%[52] 发行影响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51]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等发生重大变化[50][53][54] -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关联交易[55] 相关机构 - 保荐代表人是刘纯钦、王家骥[58] - 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58] - 副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 - 发行人律师是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58] - 签字会计师有余建耀等[60]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验资机构[60]
天奈科技(688116) - 天奈科技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5-15 11:01
资金募集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1,674,342股A股,发行价每股36.91元,募资799,999,963.22元,净额787,116,308.19元[4] 资金监管 - 公司在6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三方监管协议[6][7][8] - 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公司及银行15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清单[11] - 银行按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三次未及时出具公司可终止协议[10][11] - 专户仅用于特定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可查询资料并检查存储情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