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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嘉必优(688089)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3.71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28 02:04
机构持股概况 -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共有2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7657.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0% [1] - 机构投资者包括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1] - 相较于上一季度,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了3.71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一季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02个 [1] - 主要涉及的基金包括华夏稳增混合、鹏华优质治理混合(LOF)A、鹏华产业精选混合A、宝盈鸿利收益混合A、天弘中证食品饮料ETF等 [1] 保险资金持仓变动 - 本期较上一期持股增加的险资共计1个,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1] - 该险资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1]
嘉必优(688089.SH):前三季度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54.18%
格隆汇APP· 2025-10-27 14:41
财务业绩概览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8亿元,同比增长10.56% [1] - 同期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1.29亿元,同比增长54.18%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 [1]
嘉必优(688089) - 报备: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25-10-27 12:0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2]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2]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2:0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3]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票同意[4]
嘉必优: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29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1:39
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4.28亿元,同比增长10.56%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9亿元,同比增长54.1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同比增加0.27元 [1] 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41亿元 [2]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4.45元 [1]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7 11:3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通知日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独董辞职需说明原因[4] - 董事辞任,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情形下,公司 30 日内解除董高职务[8]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 30 日内确定新人选[9] 离职手续 - 董高离职 5 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 - 董高离任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义务与限制 - 董高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结束后 12 个月内有效[11]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半年每年减持不超 25%[13] 异议处理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解释修订[18][19] - 未尽事项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以法规和章程为准[17]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十月[20]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其他规定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董事、高管短线交易收益[10]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 董事、高管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8] - 上交所对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日常监管[20]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高管责任,记录并报告披露违规行为[20][21] - 制度术语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3][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27]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2025 年 10 月)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 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 3 | | 第三章 | 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 5 | | 第四章 | 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 | 8 | | 第五章 |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 11 | | 第六章 | | 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 12 | | 第七章 | 成本核算与管理 | 15 | | 第八章 |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 17 | | 第九章 | 员工差旅费管理制度 | 17 | | 第十章 | 利率汇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 17 | | 第十一章 附则 | | 17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 务管理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公司相关规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3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构 成。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 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公司董事会任期一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 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期间如有独立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由公司补选 的独立董事自动接任。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