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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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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芯微(688052) -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30 13:39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收19.602742亿元,未达23亿元目标[7] 股票处理 - 2025年10月30日会议通过作废2022和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5][6] - 首次与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0,合计作废1,038,833股[7][8] 相关意见 - 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合规[9][11][13]
纳芯微(688052) -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30 13:39
激励计划 - 2023年8 - 9月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公示激励对象[1][2][3] - 2024年9月通过第一个归属期及作废部分股票议案[3] 业绩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196,027.42万元,未达业绩目标[5] 股票处理 - 作废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1,103,196股限制性股票[6] 综合影响 - 本次作废不影响公司多方面情况,合法合规[7][8][9][10][11]
纳芯微(688052)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处理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0-30 13:38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027.42万元[22][24] 激励计划 - 2022 - 2023年多次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12][13][14][16][18] - 2022、2023年部分归属期归属比例为0[22][24] - 作废2022、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22][23][24][20][21]
纳芯微(688052)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3:38
业绩相关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作废议案[5][6] - 因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038,833股[7]
纳芯微(688052)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3:38
公司决策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6] 业绩影响 - 因业绩考核未达目标,作废1,103,196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7]
纳芯微(6880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会成员和公司任职高管[4] 管理原则 - 薪酬管理遵循与长远利益结合等原则[6] 审议主体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9] 职责部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标准和政策,人力协调日常工作[9]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按情况执行,职工代表领岗位薪酬[11]
纳芯微(688052)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526.60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252.8433万元[11] - 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总股本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7名[20]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升杨持股24.32%,苏州国润瑞祺持股23.38%,盛云持股21.59%等[19][21]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3]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125] 高管信息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0]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4]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147]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69]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系统公告[174][175]
纳芯微(68805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纳芯微(68805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3] 信息披露豁免规则 - 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5] - 特定情形出现后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 暂缓披露处理方式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并说明情况[6] 审批与登记要求 - 决定暂缓、豁免需填审批表,董事长签字,证券事务部归档保存十年[6] - 登记豁免方式等事项,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更多信息[7][8] 审核与报送规定 - 董事会秘书两交易日内审核是否符合条件[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9]
纳芯微(68805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3:07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独立行使职权[7] - 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9] 审计目标与依据 - 内部审计总体目标包括监督运营合规等[3] - 内部审计依据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12] 审计范围与对象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单位等[14] -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职能单位等[11]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9]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21] - 内审机构最晚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提出本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21] 审计权限与方式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等[23] -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就地审计、即时审计[32][33] 审计档案与经费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重大特别事项可永久保存[41]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经费应经当年财务预算批准[26] 审计种类与流程 - 内部审计种类包括内部会计报表审计等[27][28][29][30][31] -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前需与管理层等沟通制订计划[35] 审计奖惩与制度生效 - 内部审计机构可提表扬奖励建议,对违规单位责令改正[25][43][4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