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食品(60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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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食品: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11:14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食品类占比90.38%,包装物及辅料占比6.05%,加盟商管理占比3.47%,其他业务占比0.1% [1] 公司市值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3亿元 [1]
巴比食品(6053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进行且均用累积投票制[3] 投票规则 - 选举时投票权投向对应候选人[7] - 表决票总数合规选票有效[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8] - 得票相同等情况需二轮选举[8][9] 后续安排 - 二轮未达要求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9] - 表决后计票监票确定公布当选名单[10] 生效条件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2]
巴比食品(605338)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8] - 定期和临时报告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涉密信息[9] - 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9] 材料保存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内部审核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5] 审核与生效 - 未通过审核或审批信息按规定及时披露[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5]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改[15]
巴比食品(6053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政策流程、提议选聘、审议决定聘用机构[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审阅计划、督促实施[8]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 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提交报告、审阅财报[11] 审计中心职责 -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20] -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特别紧急经全体同意不受通知时间限制[20]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巴比食品(605338)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4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52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3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7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由上海中饮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000558762442G。 英文名称:ZHONGYIN BABI FOOD CO.,LTD. 1 第一条 为维护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巴比食品(6053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 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 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条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为委员会日常 运作与合规履职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管 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成员无需是委员会委员。工 作小组组长及其成员人选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 ...
巴比食品(6053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 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 有的合理注意。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 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1 第一条 为完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
巴比食品(6053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1 第一条 为加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 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公司,应及时将有 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 ...
巴比食品(6053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2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五条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 ...
巴比食品(6053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1:02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审计中心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 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对象为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其中,所属公司包括分公司、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第四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公司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