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股份(60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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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9 16:04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4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5] - 投资产品为安全、流动好、低风险理财产品[2][4][6] 投资期限与审议 - 投资期限自2025年4月29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4][5] - 2025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5] 风险与管理 - 投资受市场等风险影响,收益不确定[2][6] - 公司遵守审慎原则,建台账跟踪进展[6] 监督与披露 - 监事会等有权监督,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审计[6] - 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现金管理影响 - 不影响日常运营,可提效率、获收益、降费用[7][8]
德才股份(60528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勇
2025-04-29 16:04
独立董事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工作经验[1] - 持股等情形影响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不符要求[4]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5]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6] - 在德才装饰任职不超六年[6] 其他 - 刘勇通过资格审查[7] - 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0]
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9 16: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2] 会议召开情况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3] - 2024年3 - 12月召开多场审计委员会会议[3][4]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能较好完成审计工作[5] - 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重大问题,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5]
德才股份(60528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单波
2025-04-29 16:0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单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附件 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
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9 16:04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资质条件 和信成立于 1987年 12月,经财政部批准于 2013年 4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首席合伙人为王 晖先生。 和信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 30余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和信是国际会 计网络 HLB 浩信国际的成员所,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 《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 和信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4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和信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万元。 和信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审计收费总额 7,145.12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 力热力燃气 ...
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9 16: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2]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诉讼[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损失问题请求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担责,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12] 董事与监事相关规定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12]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推荐[1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3][14] - 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13][14]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董事[16]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董事会审议批准非关联交易标准: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足50%;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但不同时满足资产净额占比超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3名或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4]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5]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5] - 当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80%等情况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7]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均需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27]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8]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0] -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1]
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股份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9 16:04
交易信息 - 公司拟卖两处工业用地及房屋给叶德才,金额249.8万元[2][3] - 地号1 - 1 - 3 - 577交易价116.9万,1 - 1 - 3 - 578为132.9万[11][12] 资产数据 - 1 - 1 - 3 - 577土地面积1647.40平,房屋799.17平[6] - 1 - 1 - 3 - 578土地面积1472.00平,房屋1242.68平[6] - 2025年3月31日评估价值235.7586万元[9] 财务指标 - 关联交易金额占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6%[13] 决策流程 - 2025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出售资产议案[14]
德才股份(605287)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9 16:0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31.56元/股,募资总额7.89亿元,净额7.1102亿元[1] - 2024年度募资总额71102.00万元,本年度投入770.05万元,累计投入67813.68万元[29] 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资7.045089395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90.447395万元,未使用余额为0[4] - 2024年7月,公司将募资专户节余余额全部转入基本户及其他一般账户并注销专户[8] 项目进展 - 2024年4月29日,“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结项,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 - 2024年6月28日,“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17] 项目效益 - 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2023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实现效益175.53万元,但未达预计效益[29][33] 项目变更 - 2022年相关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31][37] - 建筑工业化装饰部品部件生产项目投向变更为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2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722.22万元,占比17.89%[29]
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股份关于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9 16:04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7,126.5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24 年度计提金额(万元) | | --- | --- |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24,546.04 | |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6.51 | | ...
德才股份(605287) - 德才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4-29 16:04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拟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