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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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06 08:00
| |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 至 5 月 13 日(星期二)16:00 前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 xzg1129@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 露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 划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11:00 召开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 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 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 ...
新中港2024年财报:营收下滑8.81%,净利润微降1.40%,新能源转型初见成效
金融界· 2025-05-01 15:3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财报显示在新能源转型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进展,但营收和净利润下滑暴露传统业务挑战,未来需保持新能源业务增长并优化传统业务运营效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7]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营业总收入8.72亿元,同比下降8.81% [1][4] - 蒸汽销售收入6.26亿元,同比下降11.00%,销售蒸汽283.10万吨,同比下降3.44%,因煤炭价格下跌调整汽价致收入减少 [4] - 毛利润2.58亿元,同比增长13.66%,得益于煤炭价格下降降低生产成本 [4] - 归属净利润1.47亿元,同比减少1.40%,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面临挑战 [1][4] - 扣非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4.93% [1] 新能源转型成果 - 碳排放交易方面,2024年出售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7.4933万吨,交易总金额1710.84万元,2019年以来累计出售105.73万吨 [4] - 储能项目方面,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2024年7月投入商业运营,容量100MW/220MWh,采用比亚迪最新一代储能专用刀片电池,缓解用电高峰电网压力并为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5] 研发投入情况 - 2024年研发费用3127.74万元,同比增长68.55%,通过合作强化新技术自主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 [6] - 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彰显技术创新实力 [6]
新中港终止不超2.5亿定增募资 上市4年已共募8.55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4-30 06:20
发行终止事项 - 公司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原因是证券服务机构不满足小额快速申报条件[1] -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原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用于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1] 发行方案细节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各类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2] - 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元,采取询价发行方式[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2] - 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2] 股份限售安排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 - 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也需遵守相同限售期[3] 股权结构影响 - 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越盛集团仍持有74.66%股权[4] - 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父子通过越盛集团和越电投资保持控制权[4] 历史募资情况 - 2021年上市时募集资金4.86亿元,净额4.32亿元[6] - 2023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3.69亿元,净额3.6亿元[5] - 上市以来累计募资8.55亿元[5] - 2021年募投项目包括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热网扩容改造等五个项目[6]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鹏)
2025-04-29 09:4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3次[4][5] -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3次[6]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张春鹏各会议出席率达100%[4][5][6] 公司状况 - 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等多种特殊情形[7][12][13][14][17][18]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16]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杭离任)
2025-04-29 09:49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已于2024年2月7日任期届满离任。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娄杭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本人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与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负责人保持沟通,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客观、 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 股东大会,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出席会 议,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乐鸣)
2025-04-29 09:49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程乐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本人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程乐鸣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7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工程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程乐鸣先 生为国家发改委自主研发超临界6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专家组专家,威赫660MW 超超临界CFB锅炉研制与工程示范专家组专家,全国电力行业CFB机组技术交流服 务网协作网专家委员会委员,中电联超临界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 ...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单辰博)
2025-04-29 09:49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单辰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本人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单辰博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3年10月入职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现为二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曾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均具备 ...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仲泱离任)
2025-04-29 09:49
会议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3次[5] - 2024年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8] 人员出席 - 独立董事骆仲泱出席相关会议表现良好[5][8] 公司状况 - 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无公司任职、持股等情况[3] - 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等多种无异常情况[12][13][14][16][19]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9 09:2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等情况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履职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 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各项决议能够有效执行;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