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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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9 09:20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9] - 财务与非财务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往年一致[12][13][14] 整改与策略 - 公司对内控一般缺陷即发现即整改且已落实[17][18] - 公司将补充完善内控体系并有效执行[20] 其他信息 - 董事长为谢百军,报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21]
新中港(605162)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9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 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2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
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9 09:20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末,中汇拥有合伙人116名、注册会计师694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289名[1] 审计相关会议 - 2024年3月22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意续聘[4] - 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前沟通[4] - 2025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沟通关键审计事项[4] - 2025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5] 审计意见 - 中汇认为公司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3] - 中汇认为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中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3] 审计评价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表现良好,按时完成2024年年报审计[7]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9 09:20
会议情况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2] - 2024年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5]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87,155.38万元,同比下降8.81%[8]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654.26万元,同比下降1.40%[8] - 2024年热电联产电力和压缩空气收入20,470.24万元,同比下降4.76%[8] - 2024年销售蒸汽283.10万吨,同比下降3.44%[8] - 2024年蒸汽销售收入62,553.28万元,同比下降11.00%[8] - 2024年汽价同比下降7.83%[8] 未来展望 - 2025年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运营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10] - 2025年争取供热部分碳排放与天然气机组媲美,提高RDF燃料棒生产线生产能力[10] - 2025年开辟浦口片区供热区域,规划建设供热管线[10] - 2025年建设2号机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项目[10]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9 09:20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计公司审核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4] - 审计公司认为汇总表按规定编制,与财报无重大不一致[8] 责任要求 - 管理层需提供资料并编制汇总表[5] - 注册会计师需对汇总表发表意见并获取保证[6] 报告信息 - 专项说明仅供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9]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12]
新中港(605162)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9 09:2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独立董事程乐鸣、张春鹏、单辰博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确认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且无利益冲突[1] 报告时间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报告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2]
新中港(605162)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9 09:20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2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9.135 万 张,面值总额 36,913.50 万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坐扣承 销佣金及保荐费 754.72 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 33050165653509556677)人民币 9,189.39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 号为:3305016565350977 ...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5-04-29 09:20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87155.38万元,净利润14654.26万元,总资产188523.05万元,纳税7601.79万元[37] - 2024年热电联产发电量40392.80万千瓦时,售电量31819.20万千瓦时[37] - 2024年售压缩空气量66090万标准立方米,售汽量283.10万吨[37] - 2024年储能电力放电量7109.68万千瓦时,上网电量7085.76万千瓦时,供汽量285.98万吨[37] 用户数据 - 公司向全市三个开发区150多家企业供热[27] - 2024年用户满意度目标100%完成,客户投诉处理及时有效率目标100%完成[179] 未来展望 - 公司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实现转型升级[151] - 公司重视园区热网建设减少管网热力损失并扩大业务规模[15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研发投入3127.74万元,同比增长68.55%,研发人员44人,申请专利6个[156] - 实现130t/h超高压CFB锅炉燃烧优化控制等多项技术研发[13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无 其他新策略 - 建立“决策层 - 管理层 - 执行层”三级ESG管理架构[40][41] - 识别八大关键利益相关方,探索多元化沟通方式[47] - 识别20项重点ESG议题并开展双重重要性分析[53] - 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45] - 建立多个数字化管理系统,包括MIS信息管理系统、DCS控制系统等[172] - 实行新用户准入管理,设立客户经理负责用户服务[162][168] - 建立供应商管理架构,制定《采购管理制度》,清理不合格供应商[187][191]
新中港(605162) -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29 09:2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 ...
新中港(605162)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9 09:20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娄杭先生、周淳女士、张世宏先生三名成员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娄杭 先生担任。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选举独立董 事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以及董事赵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春鹏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了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