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终止不超2.5亿定增募资 上市4年已共募8.55亿
发行终止事项 - 公司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原因是证券服务机构不满足小额快速申报条件[1] -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原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用于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1] 发行方案细节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各类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2] - 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元,采取询价发行方式[2]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2] - 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2] 股份限售安排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 - 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增股份也需遵守相同限售期[3] 股权结构影响 - 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越盛集团仍持有74.66%股权[4] - 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父子通过越盛集团和越电投资保持控制权[4] 历史募资情况 - 2021年上市时募集资金4.86亿元,净额4.32亿元[6] - 2023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3.69亿元,净额3.6亿元[5] - 上市以来累计募资8.55亿元[5] - 2021年募投项目包括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热网扩容改造等五个项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