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搜索文档
长鸿高科: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1:0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蒋林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 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0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拟提名范高鸿、汤旸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
长鸿高科: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30 1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规定,现将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 营数据披露如下: | 主要产品名称 | 2023 年第三季度 | 2023 年第三季 | 2023 年第三季度 | | --- | --- | --- | --- | | | 产量(吨) | 度销量(吨) | 营业收入(万元) | | SBS | 13,753.01 | 19,432.23 | 19,972.43 | | SEBS | 10,703.91 | 6,728.60 | 8,801.35 | | PBT | 2008.74 | 808.50 | 754.02 | | PBAT | 0 | 20.80 | 18.39 | | 热伴沥青 | 18411.97 | 17349.90 | 7,146.76 | | 橡胶增塑剂 | 7011.39 | 697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意奋
2023-10-30 11:0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赵意奋为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 ...
长鸿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且均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一人,委员会主任由独立 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严玉康
2023-10-30 11:0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严玉康为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话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严玉康
2023-10-30 11:0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严玉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长鸿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 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陶春风、傅建立、邵辉、白骅、张超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长鸿高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30 11:05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 102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 ...
长鸿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第一条 为使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 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高级管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意奋
2023-10-30 11:0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赵意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高)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