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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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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3-10-31 10:0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 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长 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恒运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广西广投科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有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西长科"、"标的公司")的 53.86%、46.14%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西长科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
长鸿高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3-10-31 10:08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回购公司股份 309,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42,380,414 股的比例为 0.04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59 元/股,最低价为 12.9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097,675.39 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2,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42,380,414 股的比 例为 0.1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08 元/股,最低价为 12.92 元/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98,166.05 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
长鸿高科(60500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营收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1.04亿元,2022年同期为20.42亿元[6]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28亿元,同比下降30.8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1.04亿元,同比下降45.93%[39]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变动比例为-30.8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5.93%[47] 利润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02亿元,2022年同期为1.86亿元[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0.04万元,同比下降63.4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2亿元,同比下降44.90%[3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比例为-63.4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4.90%[4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比例为-82.0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4.29%[47] 每股收益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6元/股,2022年同期均为0.29元/股[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3元/股,同比下降62.5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6元/股,同比下降44.83%[4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变动比例为-62.5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4.83%[47] - 本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变动比例为-62.5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4.83%[50]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904名[11] -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25亿股,持股比例66.24%[11]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9,902,071股,陶春风持股14,000,000股[17]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73亿元,2022年同期为11.95亿元[12]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82亿元,2022年同期为10.79亿元[12] - 2023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6375.77万元,2022年同期为4662.03万元[12] - 2023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7.37亿元,2022年同期为12.60亿元[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2.05亿元,上年同期为 -2.48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05亿元[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 -5.20亿元,上年同期为 -3.92亿元[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2.32亿元,上年同期为3.53亿元[34] 合并净利润情况 - 本期和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均为0元[12] 股份回购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92,500股,占总股本0.108%,支付资金10,000,490.66元[20] - 公司于2023年通过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不超22.15元/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10,000万元[18] 资产负债情况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420,957,031.37元,非流动资产合计2,979,931,729.65元,资产总计4,400,888,761.02元[25]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1,689,828,797.02元,非流动负债合计606,952,696.43元,负债合计2,296,781,493.45元[25][26] - 2023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01,974,416.92元,少数股东权益2,132,850.6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104,107,267.57元[26] - 2023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为1,649,375,976.00元,在建工程为889,281,583.39元[25] - 2023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972,009,467.73元,应付票据为93,086,613.14元[25] - 2023年9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为642,380,414.00元,资本公积为348,234,954.87元[26]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13,820,993.19元[26]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4.0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0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90%[41] 其他财务指标情况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1%,较上年减少1.72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97%,较上年减少4.7个百分点[41] - 本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964.07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07亿元[41] - 本报告期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150.98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50.98万元[43] 资产项目对比情况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97,328,181.14元,2022年12月31日为358,083,357.86元[51] - 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565,823,717.55元,2022年12月31日为336,315,180.76元[51] - 2023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为65,237,892.21元,2022年12月31日为282,033,829.00元[51]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332,979,787.62元,2022年12月31日为307,732,518.00元[51] - 2023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为46,698,439.35元,2022年12月31日为72,990,360.43元[51]
长鸿高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 力。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 ...
长鸿高科: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3-10-30 11:05
2023 年 10 月 30 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 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 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 从原来的每人每年税前 5 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开始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 ...
长鸿高科: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 | 第九章 | 通知和 ...
长鸿高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0-30 11:05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拟提名陶春风先生、傅建立先生、邵辉先生、白骅先生、张 超亮先生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赵意奋女士、张艳女士、严玉康先生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
长鸿高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 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委员会主任一人, 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在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
长鸿高科: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3-10-30 11:0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通知送达给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认为:赵意奋、张艳、严玉康这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同意拟提名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会议应到提名委员会委员 3 人,实际出席委员 3 人。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 赵意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委员审议,一 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 ...
长鸿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11:0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 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章 委员会的职权和义务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候选人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设委员会主任一人,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会全体委 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在任期届满 前,可提出辞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