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60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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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09:1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3]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3]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4] - 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丽岛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8 09:0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8 月 29 日(星期四) 至 09 月 12 日(星期四)16:00 前将 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webmaster@jsldxcl.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征国先生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
丽岛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09:0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五条 信息披露是公 ...
丽岛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8 09:0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4点[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0日[16]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6]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会议审议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 议案披露 - 议案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等披露[8]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0 - 19日,10:00 - 11:30、14:00 - 17:00[18] - 登记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8] 咨询信息 - 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519 - 68881358,传真0519 - 86669525,联系人陈波[19]
丽岛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09:05
| 证券代码:603937 |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6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80 |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 |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盛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 ...
丽岛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09:05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5]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信息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报送档案特定事项时人员包括董监高等[9]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2]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1]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3]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16] - 大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7] - 知情人违规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7]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丽岛新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8 09:05
募集资金情况 -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净额42000万元[3]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00万元,净额29337.26万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478.85元[13]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3823.95万元,其中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为13690.71万元[15] 项目投入情况 - 2024年半年度,2017年募资项目投入累计47505.97万元,利息收入净额累计5513.67万元,应结余7.7万元,实际结余0.65万元,差异7.05万元[5] - 2024年半年度,2023年募资项目投入累计29363.49万元,利息收入净额累计27.61万元,应结余1.38万元,实际结余1.38万元,差异0万元[8]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调整后承诺投入2599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6211.05万元,投入进度100.85%,本年度实现效益1939.53万元[31]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调整后承诺投入14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43.98万元,投入进度99.99%[31] - 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承诺投资总额30000万元,累计投入进度97.88%,未达计划进度因部分设备安装调试时间长[35]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公司对2017年募投项目“新建科技大楼项目”等结项,注销相关专户,账户结息7.0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 - 公司制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8]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滚动使用[19]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理财产品1000万元,赎回3000万元,获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9.15万元[19] 项目变更情况 - 2018年10月15日,公司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原实施地点变更,涉及面积由48000平方米变更为82000平方米[33] - 2020年2月19日,公司将“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建筑面积由2400平方米变更为5000平方米[33] -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等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34] - 2022年9月20日,公司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34] - 2024年2月28日,公司将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2月调整为2024年8月[34] 其他情况 - 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被列入政府搬迁范围,账面价值4569875.88元房屋建筑物列入被搬迁资产[2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723万元,占比37.38%[31] - 2022年公司将未使用的20723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新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建设[39]
丽岛新材: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订)
2024-08-28 09:05
舆情管理架构 - 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涵盖官网、公众号等[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重大指影响形象、经营及股价负面舆情[5]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5] 报告与处置流程 - 知悉舆情后向董秘汇报,重大舆情向组长等报告[6]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受处分或担责[10] - 信息知情人、媒体违规致损,公司可追责[10]
丽岛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09:0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 八月 1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58998513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22 万股,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Lidao New Material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 1959 号 邮政编码:213000 第六条 公 ...
丽岛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09:0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3] -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发出[3]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4]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6] - 审议通过制订《舆情管理制度》议案[6] - 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6] - 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7]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