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金鸿顺金鸿顺(SH:603922)2025-11-24 12:46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2]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 - 公司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关联人提供反担保[6] - 公司通过不具备资质财务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构成占用需及时披露解决[7] 清欠与清偿 - 公司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披露[13]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3] - 控股股东等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应遵守规定[14] 决策与审议 - 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批准可“红利抵债”[10] - 审计委员会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以资抵债方案或请中介出具报告[16]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7]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7] -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