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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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 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 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其中包括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 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 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二章 对外提供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但经本 制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 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筹、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投资者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 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有效 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 行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控 制评价,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 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有效,根据财政部等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一) 公司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初 稿、正式稿等,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 的签字确认。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 意见。 第九条 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 审核。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业绩预告前,应勤勉尽责,主动关注、积 极核实报告期公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舆情 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 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 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 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四)制订公司的利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 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七条 临时股东会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宏管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 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任命,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宏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 价与完善、负责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 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成员应 当为单数,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 任命,负责主持委员 ...
东宏股份(603856) -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7 12:0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行为,便于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 。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 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相关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