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6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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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股份: 神力股份: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2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免去凌之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同步取消监事会设置[1] - 选举凌之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与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共同组成新董事会 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1] - 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高管兼任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未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符合法规要求[2] 人事变动细节 - 凌之先生1984年出生 大专学历 现任销售部经理 无公司直接持股[2] -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无失信记录及处罚记录[2] - 免去监事职务后仍留任公司其他岗位 原任职期间获公司认可[1]
神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4 13:17
公司动态 - 神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神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4 13: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神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2] - 公司同步修订了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 [2]
神力股份:8月20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04 12:40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
神力股份:8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10:40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包括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内的议案 [2]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2] 业务结构分析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中硅/硅钢冲压件业务占比97.22% 其他业务占比2.78% [2] - 主营业务高度集中于硅/硅钢冲压件领域 该业务构成公司核心收入来源 [2]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信息披露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进展并安排考察[5] 董事会决策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1] 关联交易审议 - 年报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审议[12]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4][6] - 办理需经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董秘两日内审核[9] - 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函,董秘收集归档文件[11][2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16]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 重大事项范围 - 含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32项内容[11] 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报告[15] 报告流程及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发生或拟发生当日通告并报书面文件[17] - 还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18] - 对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提出预案或发会议通知[18] - 负责与投资者沟通及回答咨询等事宜[18][20] - 需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1] 信息披露规定 - 未经授权各部门等不得对外信息披露[22]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23] - 违反制度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给予处分[20] 制度实行时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5]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10: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至少每年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7] - 至少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或报告[17] 审计部 - 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6] - 至少每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发现的问题[7]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内部控制合理性和有效性[14] - 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15] - 审查发现内部控制缺陷,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后续审查[16] - 保存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期限为十年[22] 内部控制 - 公司应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7] - 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18] 违规处理 - 可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责令纠正、处分、免职、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25] - 可建议董事会对违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责令纠正、处分、免职、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25][4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7] 违规行为 - 阻挠内部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属违规行为[28] - 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资料、资料不真实完整或拒绝阻碍检查属违规行为[28] -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等属违规行为[28] -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属违规行为[28] - 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举报人等属违规行为[28]
神力股份(603819) - 神力股份: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0:16
商誉减值测试规定 - 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 - 将商誉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4][5]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出现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恶化等表明存在减值迹象[7] -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再对包含商誉的进行测试[10]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较高者确定[10] -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预测期原则上最多涵盖5年[11] 测试辅助与调查 - 利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辅助测试时,应聘请有资格机构并明确委托事项[12] - 每年末对商誉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核实[12] 重大影响处理 - 单项商誉减值损失构成重大影响时,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12] 资产组管理 - 不应随意扩大或缩小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经营组成部分变化时应重新分摊[5] 信息披露要求 - 在财报中详细披露商誉减值相关重要信息[14] - 充分披露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14] - 披露商誉减值金额时要详细说明减值测试过程与方法[14] - 形成商誉时有业绩承诺应披露完成情况及对减值测试的影响[15] - 商誉源自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分别披露相关信息[15] - 基于评估结果进行减值测试需披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16] - 商誉金额重大时无论是否减值均应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6] 制度相关 - 制度引用外部制度变更时自动适用最新政策[18] - 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