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60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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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一致同意可不受此限[2]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 会议要求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会议[3] 表决与职权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3]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3]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投资者[2] 股东会表决规则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4][5]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7] 计票流程 - 单独登记信息,宣布出席,推举计票监票[7] 信息披露 - 通知载明单独计票事项等[11] - 决议公告列明相关情况[11] 办法执行 - 未尽事宜按新规定执行[13] - 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3]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建议[6] - 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拟订规划[7] 战略委员会会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2]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内有相关违法违规记录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代为提名[10]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4][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6][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股东会解职[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证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2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费用公司承担[26]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 特定情形及时向上交所报告[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 ...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左浩)
2025-04-25 12:4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8] - 2024年独立董事胡左浩出席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8] - 2024年胡左浩组织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胡左浩参加2次战略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 合规情况 - 2024年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2] - 2024年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13] - 2024年不存在被收购情形[14] - 2024年不存在会计政策重大变更等情形[19]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披露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16] 审计与人事 - 2024年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7] - 2024年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18] 审议事项 - 2024年提名委员会通过换届选举及董事候选人议案[20] - 2024年审核董事和高管薪酬符合规定[22] - 2024年审核终止激励计划符合规定[22]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23][24]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9]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7] - 四种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需股东会审议[8] - 六种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5]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选举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3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6] 其他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36]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36]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生效,修改亦同[39] - 规则解释权在董事会[39] - 文档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39]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会计 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过程中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遵照本办法,履行选聘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可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 制等发表审计意见 ...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5 12:48
募集资金支取与存放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6]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6]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要确保其遵守管理制度[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17] 资金使用规则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时间不得超六个月[13] -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且不影响投资计划[13] - 使用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10]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15]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3] - 年度审计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信息披露 - 需披露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及与投资计划进度差异[26] - 需披露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26] - 需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26] - 需披露超募资金使用情况[26] - 需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日辰股份(603755)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海燕)
2025-04-25 12:4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独立董事张海燕出席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张海燕组织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 信息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14] - 2024年披露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无重大缺陷[15] 人事与决策 - 2024年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6] - 2024年提名委员会通过董事候选人议案[19] 其他事项 - 2024年无应披露关联交易[11] - 2024年无变更豁免承诺方案[12] - 2024年未被收购[13] - 2024年财务负责人未变[17] - 2024年无重大会计调整[18] - 2024年董高薪酬合规[21] - 2024年审核终止两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1]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