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60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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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零部件板块10月31日跌1.28%,康盛股份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2.33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31 08:41
板块整体表现 - 2024年10月31日家电零部件板块整体下跌1.28%,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81%,深证成指下跌1.14%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领跌股为康盛股份,下跌8.48% [2] - 板块资金面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12.33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2.91亿元和9.42亿元 [2] 领涨个股分析 - 宏昌科技当日涨幅最大,为4.49%,收盘价41.92元,成交额3.96亿元 [1] - 珠城科技涨幅紧随其后,为4.47%,收盘价54.92元,成交额1.83亿元 [1] - 涨幅前列个股成交额普遍在1亿元至4亿元区间,显示有一定资金关注度 [1] 领跌个股分析 - 康盛股份领跌板块,跌幅达8.48%,收盘价4.75元,成交额12.68亿元,成交量265.18万手 [2] - 三花智控作为板块重要成分股下跌2.52%,收盘价49.93元,但成交额高达113.69亿元,成交量222.32万手,流动性充裕 [2] - 春光科技下跌3.30%,海立股份下跌1.61% [2] 个股资金流向 - 华翔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达4583.72万元,主力净占比22.16% [3] - 珠城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入2140.04万元,主力净占比11.71% [3] - 朗迪集团、星帅尔、顺威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分别为1781.22万元、1252.35万元、914.59万元 [3] - 多数上榜个股游资呈现净流出状态,例如华翔股份游资净流出2384.25万元 [3]
朗迪集团(603726)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0-30 09:23
担保情况 - 为宁波朗迪和四川新材料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4] - 宁波朗迪本次担保3000万元,实际余额1803.60万元[2] - 四川新材料本次担保2000万元,实际余额8285.22万元[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10月29日担保总额50995.73万元,占净资产39.49%[13] - 宁波朗迪2025年9月30日营收17915.61万元,净利润678.27万元[5] - 四川新材料2025年9月30日营收18517.51万元,净利润556.40万元[6] 其他 - 本次担保系原合同到期调整及新增,无反担保[4] - 董事会同意担保事项,认为风险可控[12] - 截至2025年10月29日无对外逾期担保[1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9 21:16
核心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以完善公司治理并符合新《公司法》要求[22][34][67]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余姚市姚北工业新区"变更为"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变更后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69] - 与取消监事会及变更地址相配套,公司计划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废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38][70] 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 - 公司将对持有的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0345%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8][9][11] - 变更原因是公司持股比例提升至22.0345%并获得两个董事席位,对聚嘉科技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规定[9] - 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自2025年10月22日起执行,经公司初步测算,不影响公司损益[12][13] 近期会议与股东沟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1][52][54] - 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将参会[45][47][48]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第三季度报告、变更会计核算方法、取消监事会等多项议案[21][25][31] 财务报告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公司已披露相关变动情况及原因[3][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均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1][31][33]
朗迪集团(603726.SH)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32.26%
智通财经网· 2025-10-29 10:0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4.96亿元,同比增长4.75%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增长32.26% [1] - 公司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1.19亿元,同比增长2.99% [1] - 公司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95元 [1]
朗迪集团:Q3净利8516.68万元,同比增130.20%
格隆汇APP· 2025-10-29 08:20
公司三季度业绩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37亿元,同比下降0.43%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16.68万元,同比增长130.20% [1] - 2025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 [1] 公司前三季度累计业绩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4.96亿元,同比增长4.75% [1] - 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亿元,同比增长32.26% [1] - 前三季度累计基本每股收益为0.95元 [1]
朗迪集团(60372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5] 选聘流程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文件[7] - 续聘符合要求的事务所可不招标[8]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9]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肯定意见可续聘,否定意见应改聘[9] - 出现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1] 改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双方并评价[1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并书面通知前后任事务所参会[13]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3] 审计业务终止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3]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聘用的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履行多项职责[1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公司按规定处理[16] - 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并扣减审计费用[16] 处罚报告 - 依据相关规定实施的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执行,修改亦同并由董事会解释[18] 制度时间 -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19]
朗迪集团(603726)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等[8]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要重新论证项目[8]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0]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0]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12] 风险披露 - 公司出现产品主体财务恶化等情形,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1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时可免于特定程序,情况在年报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可免于特定程序,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4]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9]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23]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3]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3]
朗迪集团(60372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08:19
资金占用制度 - 2025年10月制定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制度[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等[2][3] 防范措施 - 公司不得让关联方使用资金,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4][5]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责任与清欠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资金占用原则上现金清偿,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8]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或罢免[10]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影响由责任人担责[10]
朗迪集团(6037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1/2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运作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要求暂停职权[6]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1名其他委员代为表决[15] - 连续2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其他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10年[19]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朗迪集团(60372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8: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8万股,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65.12万元[6] - 公司由7名自然人发起设立,1998年1月6日出资到位[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565.12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65.12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6][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董事[7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77]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8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公司当年盈利等前提下无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4] 其他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属重大资金支出[10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