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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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水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5 11:2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包建亚女士,女,1972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历任中信宁波公司会计,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 务总监,敏实集团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王开拓先生,196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1977 年 4 月至 2000 年 9 月,历任宁波水表厂模塑车间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小表厂厂长;2000 年 9 月至 2020 年 2 月,历任公司机芯分厂厂长、 副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马思甜先生,男,196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讲师。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 主任;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宁波保税区石化交易所总裁助理;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宁波华诚外贸发展有 ...
宁水集团:第十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1:20
公司《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 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1- 同意《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
宁水集团:《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4-15 11:20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17.89亿元,净利润1.31亿元,扣非净利润1.20亿元[5] - 2023年经营现金流净额1.85亿元,净资产16.10亿元,总资产22.76亿元[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66元/股,扣非后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5%,扣非后7.63%[5] 激励计划 - 拟授予股票期权180.55万份,占总股本0.89%,一次性授予无预留[3][9] - 激励对象85人,核心管理人员55人获授124.70万份,骨干员工30人获授55.85万份[11][13][14] -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每份11.41元[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授权日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16] - 自股东大会通过起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6] - 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17]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2 - 2023年业绩平均数为基数不低于8%[18]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2 - 2023年业绩平均数为基数不低于13%[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 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第二个50%[22][23] - 其他部门员工考核结果A对应行权系数100%,B对应80%,C对应0%[24] - 销售部门员工考核结果A对应行权系数100%,B对应90%,C对应80%,D对应0%[25] - 激励计划以202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算术平均数为考核基数[26]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31]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1]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33]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工作,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3] -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决议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5] 期权调整与费用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1+n)[27] - 配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P1×(1+n)/(P1+P2×n)[27] - 缩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公式为Q=Q0×n[27] - 派息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式为P=P0–V,且P仍须大于1[28] - 公司运用布莱克 - 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以2024年4月15日为基准日测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38] -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80.55万份,总费用105.11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34.64万元、52.56万元、17.92万元[41]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行权期权注销[44] - 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等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未行权期权注销,已行权需返还收益[46]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行权前不享受投票权等[42] - 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假设授权日为2024年6月,费用摊销对净利润影响待审计[38] - 股票期权按激励计划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再纳入行权条件[47]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股票期权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行权条件[47]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行权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行权的由公司注销[47] - 激励对象身故,股票期权由继承人继承并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不纳入行权条件[4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已行权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行权的由公司注销[4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已行权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行权的由公司注销[47]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已行权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行权的由公司注销[47] - 激励对象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已行权股票期权不作处理,未行权的由公司注销[47]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激励计划和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48] 公告附件 - 上网公告附件包括《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49][50]
宁水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5 11:20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 358 号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5 行政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8 日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宁水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5 11:20
公司代码:603700 公司简称:宁水集团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
宁水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1:2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 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 ...
宁水集团: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4-04-15 11:20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包建亚女士(以下简称"征集 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包建亚女士,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 信宁波公司会计,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敏实集团会计总监、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现任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6 ...
宁水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47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7 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
宁水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07:34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301,3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66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 格为 9.01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23,043,201.5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301,36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0.66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9.0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3,043,201.51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 ...
宁水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02-20 07:36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7 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A 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