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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09:2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赞成通过[1] -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票赞成通过[2] 报告公告 - 《火炬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见上交所网站[1] - 《火炬电子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情见上交所网站[3]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10-29 09:28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7]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8]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9] - 提名蔡劲军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10][12][13][14] - 提名林涛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10][12][13][14]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5] 股东持股 - 蔡劲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259,655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31%[20] - 张子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03%[22] 人员关系 - 蔡劲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之子[20] - 吴俊苗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明通之女的配偶[21]
火炬电子(60367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09:2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26亿元,同比增长27.80%[2]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26.98亿元,同比增长25.41%[2]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5.4%,达到26.98亿元人民币[19]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06.30万元,同比下降4.26%[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亿元,同比增长41.76%[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为3.96亿元,同比增长57.11%[2] - 净利润同比增长51.4%,达到3.24亿元人民币[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1.8%,达到3.20亿元人民币[20]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同比增长38.00%[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相比去年同期的0.50元/股增长38%[20] 成本和费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22.0%,达到23.01亿元人民币[19]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5.3%,达到18.21亿元人民币[19]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5%,达到7891.55万元人民币[1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84.7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89%[3] - 公司总资产从2024年12月31日的770.75亿元增长至2025年9月30日的846.96亿元,增长约9.9%[14][15] - 货币资金从2024年末的9.70亿元减少至2025年9月末的5.50亿元,下降约43.3%[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4年末的0.27亿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4.61亿元,增长约1601.5%[14] - 应收账款从2024年末的13.73亿元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18.58亿元,增长约35.3%[14] - 存货从2024年末的13.10亿元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15.79亿元,增长约20.6%[14] - 短期借款从2024年末的2.86亿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7.26亿元,增长约153.8%[15] - 总负债同比增长5.5%,达到20.99亿元人民币[16] - 长期借款同比下降19.7%,为3.12亿元人民币[16] - 合同负债从2024年末的307.20万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9834.70万元,增长约3102.5%[15] 现金流状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亿元,同比下降118.7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为-1.067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5.679亿元大幅下降118.8%[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3.12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4.15亿元增长37.1%[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至29.58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3.28亿元增长122.8%[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38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5.983亿元有所改善[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34.4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2.56亿元增长52.6%[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值为2.512亿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3.918亿元有显著改善[2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8.486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859亿元大幅增长196.8%[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402亿元,较期初的9.299亿元减少41.9%[22] 所有者权益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1.3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78%[3] - 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11.4%,达到63.70亿元人民币[16] 非经常性损益和股东信息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1392.27万元[5] - 前两大股东蔡明通和蔡劲军为父子关系,分别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约1.66亿股和0.25亿股[10] 股份回购 - 公司完成股份回购1,295,884股,占总股本的0.27%,使用资金总额4999.07万元[12] - 公司2025年度回购方案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7元/股[11]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09:1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3] 通知与提案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审议与表决规则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选票有规定[24] - 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2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3]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董事等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35] - 本规则制定、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9 09:1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一名对董事会负责的董事会秘书[2] - 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合同[6] 任职要求 - 秘书应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董事或高管可兼任[3]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6] 职责与履职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0] - 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受阻可向交易所报告[11] 解聘与辞职 - 解聘秘书需充分理由,秘书可提前辞职[7] - 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7] 空缺处理 - 秘书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9:16
人员构成与职责 -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职权[8]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可根据授权行使部分权限[10]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由各自工作细则规定[13]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对未达审批权限交易事项决策并备案[15]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17] - 特定情况三日内召开,会务由主任负责,议案提前三日通知[17][18] - 半数以上人员参会方可召开,表决需半数以上审议通过[20] - 会议由主任记录,与会人员签署确认,主任整理决议并保管归档[21] 决议执行 - 决议重要事项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职能部门承办[21] - 办公室督办落实情况并提考核意见,承办单位报告落实情况[21] 总经理报告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等情况[23] - 每年4月30日前详细报告上年度经营情况并提交报告[2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 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 定; - 1 - (二) 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09:16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应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事项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1] 文件保存与决议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13]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 下设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8] - 考评后根据结果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查[9] 回避与实施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其他 - 公司资料包括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21]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22]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9 09:16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火炬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设性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福建 ...
火炬电子(603678) - 火炬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