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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60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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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五洲新春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宇-已离任)
2024-04-26 13: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周宇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 年度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日)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1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情况: 周宇: ...
五洲新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3:58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五洲新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五洲新春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29.850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3.4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6 13: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26 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90,368,678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31,223,484.37元。上述款 项已于2023年7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26 13:58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驻班会"刘伦顿·斯坦·尼西自具有效,亚博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了。 【亚洲英国手机"扫一名"或进入"驻斯会"刘伦·妮·斯诺平台(http://wc.nt.bewenb.nl) 亚洲在亚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第 3 页 2、 附表 委托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9722900 目 录 集鸣章 GDAS711HI58G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4325 号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2024-04-26 13:58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五洲新春")、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日泰轴承")、浙江 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立钢管")、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越")、浙 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新制冷")、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新制冷")、 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姆轴承")、浙江新春宇航轴承有限公司 ("新春宇航")、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销售")、 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香港")、XCC (Poland) Investment Sp.Z O.O.(以下简称"五洲波兰")、WJB Automotive LLC(以下简称"WJB)。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3:58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 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3: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交所 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6 13:58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五洲新春")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变更,可以免于审议程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了"关于流 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 始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3:5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五洲新 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 --- |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7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128 | 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人 |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 人 | 2,272 | | 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人 83 ...
五洲新春(60366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3:58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五洲新春集团营业收入为772,830,560.09元,同比下降4.6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27,452.17元,同比下降5.8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43,921.53元,同比下降12.20%[4] - 总资产达到5,197,247,749.10元,同比增长10.2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939,061,116.15元,略微下降0.65%[5]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张峰持有18.89%股份,王学勇持有7.11%股份,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6.34%股份[7] - 张峰、王学勇、俞越蕾、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一致行动人[9]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4,820,000股[11] - 张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621,123股,占比18.89%[12]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3944.93万元,同比下降16.8%[1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8655.8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4941.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4.39万元[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2481.91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465.94万元[21] 资产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除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139,390.15元[5] - 流动资产合计为2,779,798,903.06元,较上期增长[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417,448,846.04元,较上期增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