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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2025Q2综述
长江证券· 2025-09-12 12:01
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评级为看好 维持 [6] 核心观点 - 机械设备行业2025Q2整体盈利同环比走强 营收同比增长7.64% 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16.22% [13][18] - 风电设备 锂电设备 PCB(A)等板块表现突出 营收和利润增速领先 [13][18][60] - 工程机械板块保持高速增长 25H1营收同比+8.7% 归母净利润同比+25.1% [42][45] - 出口链 船舶 铁路设备等板块量价表现更优 [32] - 行业经营性现金流改善 资本开支整体降速但部分赛道仍积极投入 [34] 细分板块表现 营收表现 - 机械设备行业25Q2营收同比增长7.64% 增幅环比收窄 [13] - 风电设备 PCB(A) 船舶 锂电设备 仪器仪表等板块营收增长加速 [13] - 工程机械板块25H1营收1626亿元 同比+8.7% 25Q2营收841亿元 同比+6.6% [42] - PCB(A)设备25H1营收52亿元 同比+36.8% 25Q2营收30.2亿元 同比+47.6% [60][65] - 通用设备25Q2营收增速边际放缓 [79] 盈利能力 - 行业25Q2扣非净利润同比+16.22% 增速环比趋缓 [18] - 风电设备 锂电设备25Q2加速增长 工程机械板块保持高速增长 [18] - 船舶板块同比+106% 但增速环比下降162pcts [18] - 工程机械25H1归母净利润161亿元 同比+25.1% 25Q2归母净利润84.3亿元 同比+16.2% [45] - PCB(A)设备25H1归母净利润7.28亿元 同比+61.2% 25Q2归母净利润4.12亿元 同比+61.2% [65][73] - 通用设备25Q2净利润同比+9% 盈利能力修复明显 [83] 毛利率与费用 - 行业25Q2毛销差同比+0.3pct 环比+0.6pct [22] - PCB(A)毛销差同环比均有较高提升 [22] - 工程机械25H1毛利率24.7% 同比+0.55pct 25Q2毛利率同比+0.89pct [44] - PCB(A)设备25H1毛利率34.8% 同比+1.2pct 25Q2毛利率35.2% 同比+0.9pct [71][72] - 通用设备25Q2毛利率24.3% 同比-0.3pct 但毛销差同比+0.1pct [88][90] 现金流与资本开支 - 行业经营性现金流25Q2同比改善98.3% [34] - 3C设备 船舶 工程机械 锂电设备 铁路设备 油气设备现金流改善突出 [34] - 整体资本开支同比-6.3% 但3C设备 PCB(A) 出口链 船舶等板块积极投入 [34] - 工程机械25H1境外收入占比达53% 同比进一步提升 [53] 资产质量 - 工程机械主机厂表外风险敞口显著压降 25H1末相比24年末下降8.2% [57] - 头部主机厂表内外应收类敞口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42pct 资产质量提升 [57] 细分产品表现 - 工程机械土方机械25H1收入约505亿元 同比+18.5% [54] - 起重机械25H1收入约266.53亿元 同比+6.7% [56] - 混凝土机械25H1收入约123亿元 同比+1.2% [56]
艾迪精密(603638) - 艾迪精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9-12 10:01
资金使用 - 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3][4] - 可使用最高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3] 现金管理 - 最近12个月投入144,558万元,收回本金129,058万元[6] - 最近12个月收益371.69万元[6] - 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投入37,800万元,占净资产10.62%[6]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占净利润1.19%[6] 额度情况 - 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15,500万元[6] - 尚未使用额度34,500万元[6]
艾迪精密: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11 13:39
公司人事变动 - 艾迪精密变更保荐代表人至陈东耀和阙雯磊 [2] - 变更涉及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 [2] - 持续督导期限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2]
工程机械2025年中报总结:内外需β共振,业绩弹性加速释放
招商证券· 2025-09-11 10:05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工程机械行业评级为"推荐(维持)" [3][4] 报告核心观点 - 工程机械行业正经历内外需β共振 2025年板块即将迎来收入拐点 业绩弹性有望加速释放 [1][3][8] - 国内市场挖机销量显著增长 非挖品类降幅收窄 内需复苏趋势明确 [2][38][39] - 海外市场出口全面回暖 新兴市场持续景气叠加西欧结构性复苏 国产品牌出海α能力得到验证 [3][46][52] - 板块经营质量显著优化 2025H1收入1879.2亿元(同比+8.02%) 净利润186.61亿元(同比+22.94%) 现金流181.47亿元(同比+22.49%) [8][19][36] 经营情况总结 - 市场行情:2025年工程机械板块累计涨幅27.56% 显著跑赢沪深300指数(16.12%) 超额收益主要来自业绩兑现、内外需共振和大型基建项目催化 [14][15] - 成长表现:2025H1板块收入1879.2亿元(同比+8.02%) 其中国内收入748.6亿元(同比+5.96%) 海外收入827.5亿元(同比+12.5%) 增长驱动力由"出口单核"升级为"内外双核" [8][19][25] - 盈利能力:2025H1毛利率24.96%(同比+0.53pct) 净利率10.12%(同比+1.12pct) 利润增长强于收入主要得益于成本控制加强、业务结构优化和经营效率提升 [8][29][34] - 经营质量:2025H1经营性现金流181.47亿元(同比+22.49%) 净现比0.97 半年度表现已连续两年接近1 显示现金流状况持续优化 [8][36][37] 工程机械市场分析 - 国内市场:2025年1-8月挖机内销8.06万台(同比+21.55%) 小挖/中挖/大挖增速分别为+27.39%/+12.52%/+5.87% 农林市政及水利等结构性基建项目驱动更新需求释放 [2][38][45] - 海外市场:2025年1-8月挖机出口7.36万台(同比+12.79%) 扭转过去2年下滑态势 1-7月工程机械出口额334.86亿美元(同比+10.8%) 土方机械、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出口额分别增长17%、18%、14% [3][46][52] - 区域表现:东南亚、中东、南亚、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仍是出口主力 西欧市场出现结构性复苏 土方机械和起重机械出口增速回正 [3][52][55] 细分板块表现 - 综合整机厂:2025H1收入同比+8.37% 利润同比+28.18% 三一重工收入447.8亿元(同比+14.64%) 柳工收入181.81亿元(同比+13.21%) 徐工机械收入548.08亿元(同比+8.04%) [20][22] - 液压零部件:恒立液压收入51.71亿元(同比+7%) 利润14.29亿元(同比+10.97%) 受益于中大挖需求恢复和海外客户份额提升 [21][22] - 高机与叉车:浙江鼎力收入43.36亿元(同比+12.35%) 杭叉集团收入93.02亿元(同比+8.74%) 安徽合力收入93.9亿元(同比+6.18%) 国际化、锂电化仍是突出α属性 [21][22] 投资建议 - 综合整机厂:推荐三一重工、徐工机械、中联重科、柳工、山推股份 受益于新兴市场高景气和内需周期复苏升级 [9][56] - 零部件制造商:推荐恒立液压、艾迪精密、长龄液压、唯万密封 国内市场β向上背景下基本面有望整体改善 [9][56] - 高机/叉车制造商:推荐浙江鼎力、安徽合力、杭叉集团 短期新兴市场需求提供新增长点 长期国际化、锂电化属性突出 [9][56]
工程机械板块9月11日涨0.9%,恒立液压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3.4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11 08:50
板块整体表现 - 工程机械板块当日上涨0.9%,领先个股为恒立液压(涨2.34%)和华东重机(涨2.33%)[1] - 上证指数上涨1.65%至3875.31点,深证成指上涨3.36%至12979.89点[1] - 板块内10只个股上涨,9只个股下跌,1只平盘[1][2] 个股价格与成交 - 恒立液压收盘价89.75元,成交量7.05万手,成交额6.24亿元[1] - 山河智能成交额最高达7.37亿元,徐工机械成交量最大为87.54万手[1][2] - 杭叉集团涨1.8%至26元,成交额3.06亿元;浙江鼎力微涨0.1%至52元,成交额2.95亿元[1][2] 资金流向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3.41亿元,游资净流入2856.45万元,散户净流入3.13亿元[2] - 华东重机主力净流入2609.77万元(占比5.51%),杭叉集团主力净流入1073.64万元(占比3.51%)[3] - 恒立液压主力净流入611.63万元(占比0.98%),浙江鼎力主力净流入312.93万元(占比1.06%)[3]
艾迪精密(603638) - 艾迪精密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9-11 07:45
公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603638,简称为艾迪精密[1] - 转债代码为113644,简称为艾迪转债[1] 保荐代表人变更 - 李晓东因工作调整不再负责督导,陈东耀接替[3] - 变更后保荐代表人为陈东耀和阙雯磊[4] 保荐代表人情况 - 陈东耀现任业务副总裁等职,执业记录良好[6] - 曾负责或参与采纳股份IPO等项目[6]
盘点工程机械行业主要上市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谁最赚钱?
工程机械杂志· 2025-09-10 09:14
行业整体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工程机械行业延续复苏态势 国内需求在超长期国债发行 设备更新政策深化落地及新能源转型加速驱动下实现增长 海外市场在矿产开发和能源基建领域需求旺盛 出口市场保持高景气度 [1] - 主要上市公司中 三一重工营收同比增长14.96%至445.34亿元 净利润同比增长46%至52.16亿元 徐工机械营收同比增长8.04%至548.08亿元 净利润同比增长16.63%至43.58亿元 中联重科营收微增1.3%至248.55亿元 净利润增长20.84%至27.65亿元 [2] - 山河智能营收同比下降6.32%至34.11亿元 建设机械营收下降14.91%至11.22亿元且亏损4.47亿元 厦工股份营收大幅下降22.08%至3.11亿元 净利润暴跌43.82%至0.03亿元 [2] 企业细分业务表现 - 徐工机械土石方板块收入同比增长22.37% 占营收比重31.05% 挖机公司内销占有率提升 出口收入增长20% 后市场收入增长29% 经营性现金流翻倍增长 [3] - 三一重工挖掘机械销售收入174.97亿元(同比增长15%)毛利率32.74% 混凝土机械收入74.41亿元(同比下降6.49%) 起重机械收入78.04亿元(同比增长17.89%) 履带起重机国内市占率超40% [5][6][7] - 三一重工路面机械收入21.59亿元(同比增长36.83%) 无人摊压机群在21个省份51个项目实现规模交付 桩工机械收入13.41亿元(同比增长15.05%) 旋挖钻国内市场份额第一 [8] - 中联重科起重机械收入占比33.69% 土方机械出口销售规模同比增长超33% [8] - 柳工土石方机械收入占比64.09% 国内业务收入96.58亿元(同比增长15.69%) [8] 国际化发展情况 - 三一重工海外销售收入263.02亿元(同比增长11.72%)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60.26% [8] - 徐工机械境外收入占比46.61% 境内收入占比53.39% [4] - 柳工海外业务收入85.23亿元(同比增长10.52%) 占比46.88% 成为业绩增长压舱石 [9] - 山推股份海外业务收入39.02亿元(同比增长7.66%) [9] - 安徽合力海外营业收入40.16亿元(同比增长15.20%) 海外收入占比提升至43% [10] 企业战略与创新 - 徐工机械呈现国际化 新能源 后市场三大增量增长高于收入总体增长的结构向好态势 [2] - 柳工以智慧绿色破局行业新常态 全面推进三全战略 创新双循环发展模式 加速海外布局升级 [9] - 安徽合力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赋能改革破局 浙江鼎力在复杂外部环境下展现稳健韧性 [9][10]
艾迪精密新设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9-02 01:20
公司投资动态 - 烟台艾迪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管理 工程管理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 [1] - 该公司由上市公司艾迪精密(603638)全资持股 [1]
艾迪精密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体量较大
证券之星· 2025-08-30 23:26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15.69亿元,同比增长13.15%,归母净利润2.07亿元,同比增长5.34%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7.98亿元,同比增长5.84%,但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下降3.04% [1] - 扣非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长6.76%,显示主营业务盈利增长稳健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27.52%,同比下降2.64个百分点,净利率13.24%,同比下降6.57个百分点 [1]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1.2亿元,三费占营收比7.65%,同比上升5.14% [1] - 每股收益0.25元,同比增长4.17%,每股净资产4.11元,同比增长7.96% [1] 现金流与资产质量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28元,同比大幅增长61.32%,显示现金流改善显著 [1] - 货币资金5.36亿元,同比下降30.30%,应收账款10.51亿元,同比增长8.64% [1] - 应收账款占最新年报归母净利润比例高达305.43%,显示回款压力较大 [1][3] 资本结构与负债状况 - 有息负债18.79亿元,同比增长17.90%,有息资产负债率达27.38% [1][3] - 货币资金/流动负债比例为74.06%,近3年经营性现金流均值/流动负债仅为9.59% [3] - 有息负债总额/近3年经营性现金流均值达17.24%,显示债务偿付压力 [3] 投资回报与历史表现 - 2024年ROIC为7.56%,资本回报率一般,净利率12.61%显示产品附加值较高 [1] - 上市以来ROIC中位数15.41%,2023年最低为6.91%,历史财报整体良好 [1] - 公司业绩主要依靠资本开支驱动,需关注资本开支项目效益及资金压力 [2] 机构持仓情况 - 德邦民裕进取量化混合A基金持有17.85万股艾迪精密,持仓未变动 [4] - 该基金规模0.57亿元,最新净值1.294,近一年上涨56.05%,基金经理为朱慧琳 [4]
艾迪精密: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57
总则 - 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1] -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1]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 不得随意改变投向[1] - 公司应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1] - 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详细使用计划 组织项目实施 确保公开 透明 规范[2]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 公司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办法[2] - 投资境外项目的 公司及保荐人需确保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措施和效果[2] - 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使用效益[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 确保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2] - 公司应配合保荐人及其代表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2] -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3] - 违反本办法造成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批评 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3]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4]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4]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4]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除专用账户外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 也不得将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 - 开设多个专用银行账户的 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为原则[5] -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内容包括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专户账号 涉及项目 存放金额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及时通知保荐人 商业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保荐人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 各方权利 义务和违约责任等[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未配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的 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该专户[5]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 应由公司 控股子公司 商业银行和保荐人共同签署三方协议[6] - 公司应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 协议提前终止的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及时公告[6] - 公司订立监管协议时应明确商业银行未履行义务时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并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并公告[7]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7] - 除非国家另有规定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项目 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7]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 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8] - 资金支出需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办法 履行审批手续 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计划 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报财务负责人审核 总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字后方可付款 超过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8] -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付款金额 时间 方式 对象合理合法 并提供依据性材料备查[9] -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应按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 资金使用部门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 保证按计划完成 并定期向财务部和董事会秘书室报送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9] - 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投资项目不能按承诺计划进度完成的 必须公开披露实际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9]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 应调整投资计划 并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年度投资计划 实际投资进度 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及变化原因[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到账后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超过最近一次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金额50% 或其他异常情形的 应对可行性 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9] - 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及时披露 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异常原因及重新论证情况 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的应同时披露调整后的计划[10] - 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应尽快科学选择新的投资项目[10] - 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拟延期实施的 应及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的具体原因 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是否存在影响推进的情形 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保障措施等[10]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时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及时披露[10]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 以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 还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及时披露 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在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 可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 应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11]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2] - 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应及时公告[13] - 现金管理产品应属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不得为非保本型 流动性好 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不得质押[13] -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应在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闲置原因 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是否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和保障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范围 安全性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等[13] - 出现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 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时 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 并说明风险控制措施[14] - 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且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是否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和保障措施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 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的 应在到期日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 包括资金去向 无法归还的原因 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等[15] - 应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获取不当利益[15] -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涉及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5] - 董事会授权总裁在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包括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审批募集资金的使用支出[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16] -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使用超募资金 超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 期限或用途 情形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16] - 应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后 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16] - 董事会应科学 审慎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进行可行性分析 确信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使用效益[16] -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16]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说明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16] - 拟将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的 应在充分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 并且公司应当控股 确保对项目的有效控制[17] -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的 应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17] - 应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17]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公告 说明改变情况 原因 对项目实施造成的影响以及保荐人出具的意见[17]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 节余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 使用节余资金应履行相应程序[17]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 使用节余资金还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 可豁免履行前述程序 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17]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 因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 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8] 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 - 公司应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18]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19] - 应至迟于同一批次的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 并按计划投入使用[19]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 应充分披露相关项目的建设方案 投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投资周期及回报率等信息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 对外投资等的 还应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9] - 确有必要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应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19] - 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额度 期限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应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9] - 应在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使用计划[19] - 应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按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顺序有计划地使用超募资金[19]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支出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20] - 内部审计机构应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20]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 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 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 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 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0] - 应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0] - 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 应解释具体原因[21]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 应调整投资计划 并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年度投资计划 实际投资进度 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及变化原因等[21] - 应配合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及时提供必要资料[21]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按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鉴证 提出鉴证结论[21]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 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 董事会应就原因进行分析 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异常的 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 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2] - 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应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2]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结论 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在核查报告中分析原因 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23] - 发现公司 商业银行未按约定履行三方协议的 或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等的 应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3] - 对于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挪用募集资金或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致使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附则 - 本办法所称以上 以内 之前含本数 超过 低于不含本数[2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3]